為使廣大參保群眾進一步享受就醫購藥的新實惠、新便利,大連10項醫保惠民便民的新政策新措施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連市醫保局專門就10項新政作了解讀。
一、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大連市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後,大連市農村參保居民在全市範圍內定點醫院看病將無需辦理轉診手續,直接持卡就醫,並和城市參保居民享受同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參保人發生的高額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補償後,個人負擔超過起付標準的,由大病保險給予保障。
三、實施城鄉居民醫保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制度。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季度起付標準為30元;季度統籌支付限額,未成年人和大學生為100元,成年人為50元。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規定病種(包括Ⅰ類和Ⅱ類)醫療費用按規定標准予以支付,其中,參保人員經認定患有兩種及以上Ⅰ類病種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年度支付限額最高的病種為基礎,增加500元;病種Ⅰ類和病種Ⅱ類待遇可以兼得;參保人員中途享受按自然年度累計待遇的病種時,按月累計計算當年最高支付限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人員在門診使用高值藥品的,個人按規定先行自付後統籌基金按照70%予以支付,其中,泊沙康唑支付50%。
四、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10種兒童血液病和實體腫瘤疾病患兒的醫療保障水準。大連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中的未成年居民和大學生患再生障礙性貧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血友病、嗜血細胞綜合徵等4種非腫瘤性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經母細胞瘤、骨及軟組織肉瘤、肝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視網膜母細胞瘤等6種實體腫瘤疾病,經大連市兒童醫院、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認定並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備案後,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至普通參保人員的50%,大病保險理賠比例為70%,不設封頂線。認定前産生的醫療費用不進行追溯性理賠。
五、合併實施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按照現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費率之和作為參保繳費的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將分娩費用由現行定額報銷改為住院按醫保支付比例直接結算;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生育費用也納入醫保支付。
六、將納入孤兒保障範圍兒童列為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對象。根據《大連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大民發〔2015〕138號)有關規定,按照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人員標準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相應資金保障、身份認定、待遇發放、醫療服務等工作由財政、民政、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落實。
七、門診規定病種與高值藥品待遇可以兼得。取消原關於“門診規定病種與高值藥品待遇不兼得”的規定,方便門診規定病種患者按醫囑及時調整診療方案。參保患者在辦理高值藥品認定時,不需取消門診規定病種補助資格,可持社保卡、身份證,相關病志材料到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醫保科直接認定,並在指定的定點醫院或定點藥店持社保卡享受高值藥品補助資格。
八、艾爾巴韋格拉瑞韋等3種藥品實行門診定點供藥。為切實減輕慢性丙型肝炎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將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中的艾爾巴韋格拉瑞韋、來迪派韋索磷布韋、索磷布韋維帕他韋3種治療丙型肝炎的抗病毒藥品納入大連市醫療保險門診定點供藥範圍。參保人員經定點醫療機構責任醫師明確診斷且經相關基因分型檢測符合上述藥品限定使用範圍的,可在定點供藥單位購藥。上述藥品個人先行自付10%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0%,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50%。目前,大連市第六人民醫院為上述藥品的定點供藥單位。下一步,市醫保局將根據實際調整定點範圍。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中按高值藥品管理的藥品待省醫保局另行確定後執行。
九、優化商保參保人員就醫結算模式。與協議商業保險機構協作實施“一站式”結算,為參加商保的參保人員提供結算便利。參加中國人民健康保險的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出院結算時,掃描醫院結算窗口上的二維碼,憑結算單上的“結算序號”登錄,輸入相關信息提交,即可實現在線申請理賠,理賠金額48小時自動到賬,不需再到商保公司進行現場報銷。
十、實現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為城鄉居民提供均等便利的公共服務。大連戶口異地長居人員通過異地安置備案實現異地持卡就醫;大病人員通過大連市定點醫院轉診備案實現異地一年內不限次各級醫院住院持卡結算;臨時外出突發急診急救住院通過電話備案實現持卡住院結算;由持續推進建設的聯網平臺“一單制結算”解決就醫資金墊付難題。(記者 于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