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生態環境保護治理

2017-04-28 10:12:47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編:陳晨

  國土資源部網站訊:今年全國兩會,生態問題依然是最熱門的話題之一。近幾年,霧霾臨城、水土污染已不是新聞,這些發展中的“病”確實讓國人感受到了切身之痛。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抓緊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積累更多生態財富,構築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長城。代表、委員們的發言和提案,也紛紛圍繞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建言獻策。

  優化能源結構是治理霧霾的根本途徑 

  一提到生態問題,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霧霾。近年來,霧霾就像一個警鐘,時常在我們面前鳴響。治理霧霾,政府可謂狠下決心。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提出:“加快改善生態環境特別是空氣品質,是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是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科學施策、標本兼治、鐵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眾交出合格答卷。”

  全國政協委員李冬玉説:“治霧霾就像打仗一樣,敵人無處不在,但它的老巢在哪?必須搞清楚,做好霧霾形成機理研究,就可以精確制導,大大提高命中率。”她認為,霧霾的主要污染源有燃煤、工業排放、汽車尾氣、揚塵等。其中,燃煤更因危害甚廣成為“黑老大”。數據顯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煤炭消耗量佔全國的33%,單位國土面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水準的約4倍。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快解決燃煤污染問題,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民革中央在大會上的發言指出,解決京津冀地區的空氣污染問題,必須優化能源結構,推進能源領域供給側改革,將京津冀地區打造成能源結構調整試驗區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示範區。

  全國人大代表喻新強指出,未來一段時期,我國能源需求還將不斷增加。因此,要想根治霧霾,應當儘快推動能源生産和消費方式變革,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大力發展新能源。全國政協委員劉漢元也認為,治理霧霾最根本途徑是改變當前我國的能源消費方式,加快推動新能源産業發展。如果能夠在三五年內實現能源消費增長的再生清潔化供應,二三十年時間內實現部分到大部分化石能源的替代,將會形成近百萬億元的新興産業規模,一方面推動我國經濟適度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將有效解決我國資源和環境的不可持續問題,徹底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型。

  全國政協委員龍長興指出,我國地熱資源十分豐富,如今的開發利用程度遠遠不夠,大力推行地熱供暖、地熱發電,能夠有效減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有助於解決空氣污染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韓寶生則對霧霾治理機制提出建議。他認為,大氣污染防治具有區域性、複合性和流動性的特點。面對霧霾等大氣污染,任何一個城市都無法獨善其身,必須通過區域性空氣改善來實現本地區空氣品質的真正改善。他建議建立區域間聯防聯控機制,聯合規劃控制方案,完善促進區域大氣污染防治一體化的政策措施,實施重大項目聯合審批制度,開展環境聯合執法。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體系迫在眉睫 

  土壤污染問題也備受代表、委員的關注。大家一致認為,儘快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體系迫在眉睫。

  全國政協常委周健民指出,當前我國土壤污染總體形勢嚴峻,已成為影響食品安全、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的心腹大患。維護土壤健康,其最終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主攻方向是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本保障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和法律體系。他建議,應優先保護耕地品質,加強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工作;注重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發力;堅持依法治土,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為龍頭,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劉正軍也指出,我國缺少關於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法規,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加快推進土壤環境保護立法進程仍是當務之急。由於法律的缺位,土壤污染治理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沒有理順,土壤環境管理涉及部門眾多,監管職權分散。因此應當建立保障制度,構建國土、環保、農業等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

  農工黨中央在大會上提交了關於土壤污染防治的提案,提出了三方面建議:一是要構建“多元共治”體制機制,切實提升土壤污染治理能力,如建立土地權益與土壤污染防治義務掛鉤機制。二是注重“系統協調”,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體系。要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防治法》與《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關係,確立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安全利用、綜合治理、污染擔責等基本制度。三是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經濟激勵機制。國家採取有利於土壤污染防治的財政、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政策和措施,鼓勵社會力量以市場運作方式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對於重金屬污染區、土壤生態環境嚴重退化地區實施耕地輪作休耕的農民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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