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精神,按照水利部、環保部《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要求, 2017年4月13日,市政府審議通過了《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按照黨政同責的要求,建立了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體系,根據中央六大任務,結合北京實際補充完善了河長“三查、三清、三治、三管”的工作任務。市水務局組織各區政府壓茬推進區級工作方案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市河長制辦公室機構建設,建立了河長制考核制度,制定了流域河長制實施方案(一河一策實施方案),6月7日,以河長制為抓手啟動了一河一策治理督導檢查工作。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河長制機構建設
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水務局根據《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了市河長制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依據市總河長、市級河長的決策部署,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責任主體;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監督、檢查、考核、獎勵工作等。擬定在市水務局增設1個河長制工作處,設行政編制8名。同時,針對設市級河長的12個流域成立了12個市河長辦公室,配合市河長制辦公室統籌流域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實行挂賬督辦,為市級河長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二、建立了河長制考核制度
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河長制考核辦法》,確定了河長制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方式,每年按照當年工作重點出臺河長制工作考核方案和評分標準。2017年以河長制組織體系建設、黑臭水體治理、排污口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為工作重點,細化各任務權重和評分標準。同時,進一步完善河湖生態環境月檢查月通報制度,將排污口治理、黑臭水體治理納入全市425條河2319個點重點檢查內容,跟蹤任務推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