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2018年起施行

2018-01-04 13:56:28  來源:福建日報  責編:陳晨

  福建日報訊:《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于2017年9月30日經福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大陸沿海省份第一部規範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省海洋與漁業廳相關負責人指出,該法規的順利出臺,是我省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舉措,標誌著我省的海岸帶綜合管理步入更加規範的新時代。該條例的施行,對於加強我省海岸帶管理、有效保護海岸帶生態環境、合理利用海岸帶資源、推進海岸帶可持續發展、增強福建總體經濟實力和競爭力、推動“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以及加快我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通過哪些規定來保護海岸帶生態環境?

  《條例》從海岸帶範圍劃定、管理體制與部門職責、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岸帶分類保護、合理利用、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等七個方面進行規範。

  《條例》明確劃定了我省海岸帶的具體範圍,突出了保護優先的原則。將海岸帶劃分為嚴格保護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優化利用區域三類,對嚴格保護區域實行名錄管理,實行最嚴格的保護,禁止各類建設活動;建立了建築後退線制度,規定在限制開發區域和優化利用區域內,屬於尚未建成區的,按照沿平均大潮高潮線起向陸域延伸不少於200米的標準劃定建築後退線,後退線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已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將由各級政府逐步優化調整至建築後退線外。海岸帶範圍內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區域禁止實施圍海填海,生態脆弱敏感區、自凈能力差的海域一般不實施圍海填海。

  《條例》建立了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制度。規定由省政府確定沿海各設區的市自然岸線保有率目標任務,並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我省自然岸線保有率高於國家下達我省到2020年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得低於37%的要求。

  同時,《條例》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由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的海岸帶綜合管理體制。建立了由各級政府主導的海岸帶監督管理執法聯合聯動機制。

  此外,《條例》對公共沙灘的保護和管理、強化對圍海填海的管控、鼓勵海岸帶整治修復以及陸源污染物排海和漁業養殖管理等內容做了詳細規定。

  貫徹實施《條例》,省海洋與漁業廳有什麼措施?

  省海洋與漁業廳作為海岸帶條例的起草單位和實施海岸帶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法定牽頭單位,接下來,將分準備部署、學習貫徹、督促檢查三個階段加強對條例的宣貫實施;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機制。代省政府起草了《關於建立福建省海岸帶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和《關於貫徹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此外,還將完善並落實配套制度。會同省發改委修編《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我省海岸帶嚴格保護區域名錄並報省政府公佈,制定我省大陸自然岸線總體保有率管控及考核制度,出臺我省圍填海管控及産業建設項目用海的投資強度和效用指標制度,完善海砂開採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濱海沙灘管理,完善海岸帶生態整治修複製度,建立全省統一的海岸帶環境及海洋災害監測監視系統,加強海岸帶監督管理聯合聯動執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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