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發河長制工作省級表彰辦法

2018-02-28 17:43:01  來源:水利部網站  責編:陳晨

  水利部網站訊: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西河長制工作省級表彰評選暫行辦法》,標誌著全國首個河長制工作省級表彰辦法正式出臺。 

  《辦法》明確了表彰評選活動由江西省政府主辦、江西省水利廳(省河長辦)承辦,原則上每3年開展1次。評選項目和表彰數額為河長制工作先進集體15個,優秀河長60名。集體包括各縣(市、區)河長制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政府。個人包括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級河長。評選主要面向基層和一線工作人員,市廳級幹部不納入評選表彰範圍,縣處級幹部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該《辦法》將湖長制工作納入表彰範圍,並對評選程式、獎勵形式等作了具體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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