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2018-10-19 09:47:04  來源:中國環境網  責編:陳晨

  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結合四川省實際,將草原、濕地等環境要素列入了賠償範圍。這標誌著四川正式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未來將徹底扭轉過去“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局面,從而達到“污染者付費”。

  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該誰賠償?誰來索賠?

  “今年,要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損害擔責、追責體制機制。到2020年,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四川省環保廳副廳長李岳東首先向記者介紹了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時間表”。

  據介紹,《實施方案》明確了4種情形將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一是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二是在國家和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三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中,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以及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有明確賠償或處罰規定的;四是發生其他嚴重損害生態環境事件的。

  生態環境受到了損害,該誰賠償?誰來索賠? 《實施方案》規定,除法律規定有相關免除或減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外,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做到應賠盡賠。

  尤其是第三方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機構,在有關環境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應當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在賠償權利人方面,《實施方案》明確省政府及21個市(州)政府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政府有權指定有關部門或機構,分別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

  其中,省政府指定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等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也可指定有關部門或機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對跨市(州)的生態環境損害,則由省政府作為賠償權利人並指定有關部門負責。

  生態環境受到損害,怎麼賠償?如何修復?

  《實施方案》規定,在生態環境損害事件發生或收到相關投訴舉報後,有關部門要及時開展初步調查,經調查核實需要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應當啟動賠償程式,包括組織鑒定評估、開展賠償磋商以及磋商不成提起訴訟等。

  李岳東坦言,準確判斷生態環境損害的範圍、程度、因果關係以及損害數額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應保證其科學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

  在評估環節,賠償權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門或機構可以委託具有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資質的機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據了解,目前,四川已經組建了全省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即將開展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資質的評審工作。

  “在現有的環境民事訴訟之外,應用‘磋商’這種生態環境損害救濟的新途徑,這也是訴訟的前置條件。”李岳東説,為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的修復,賠償權利人與賠償義務人可根據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意見,就損害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和期限等具體問題進行磋商。

  若磋商未達成一致,賠償權利人應當及時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訴訟程式之前設計前置的磋商程式,有利於通過責任者、公眾與政府的平等對話,實現公共環境利益保護的平等參與。

  在李岳東看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保障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經磋商或訴訟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磋商或判決要求,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賠償義務人無能力開展修復工作的,可以委託具備修復能力的社會第三方機構進行修復

  此外,賠償義務人自行修復或委託修復的,賠償權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門或機構前期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效果後評估等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承擔;賠償義務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根據評估價格實行資金賠償。

  如何推進改革?哪些部門參與?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納入《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決定》內容,進一步推動中央改革舉措在四川落實落地、見成效。”李岳東表示,下一步,四川將加快制定配套辦法,報請省政府加快成立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

  同時,會同省高院、省檢察院、司法廳、財政廳等省直相關部門加快制定實施《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實施辦法》等配套辦法,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落實落地。

  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和新媒體等載體,加強宣傳,讓社會各階層牢固樹立“生態環境有價、損害必須賠償”的理念,讓污染者付出代價,污染的環境得到及時修復,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此外,還要加強改革指導和督促檢查。會同相關省直部門,督促市(州)及時制訂本地實施方案。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剖析,積極指導各地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作者 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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