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訊:3月14日,山東省環保廳對去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解讀。到目前為止,2016年已完成2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修復,2017年爭取完成5例典型案例的賠償與修復。
山東省環保廳政法處處長嚴衛介紹,近期省環保廳一直在開展生態環境損害典型案例的賠償與修復,並將濟南市章丘區“10À21”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作為我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的典型案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修復,2016年完成2例,2017年爭取完成5例典型案例的賠償與修復。
嚴衛介紹,章丘區這起案例將為以後的類似事件提供指導。目前為止,涉案的六家企業已有三家完成磋商,另外沒能完成磋商的三家企業,環保部門將對其提起訴訟。
嚴衛介紹,實施方案適用於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或者在國家和省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或者發生其他嚴重影響生態環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記者 朱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