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

2017-08-08 14:40:18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陳晨

  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42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江河湖庫(以下簡稱河湖)管理保護體制機制,全面實施河長制,有效恢復河湖健康生命、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發展水經濟、傳承水文化為主要任務,立足遼寧實際,認真落實《意見》要求,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河長制,積極構建目標明確、責任明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障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體制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恢復河湖自然生態,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基礎;為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美麗遼寧提供物質基礎和環境、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黨政領導,形成合力。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必須切實強化大局意識,將其作為近期核心工作之一,形成合力,主動作為,全力推進。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河流的自然層級決定了河道保護管理工作關鍵在支流、重點在基層。因此,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屬地化管理是關鍵,分級負責是抓手。

  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以環境品質為目標,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水下地上,標本兼治。河湖本身並不生産污水和垃圾,造成水質污染、環境破壞的主要根源在河外。因此,河道保護管理工作必須立足“固本清源、由表及裏”,方能事半功倍、長治久安。

  因地制宜,一河一策。我省遼東山地、遼西丘陵、遼北漫崗、遼中平原、遼南沿海,區域地勢地貌、流域水土條件、經濟發展水準和河流存在主要問題各不相同。因此,河道治理保護工作必須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突出重點、對症下藥。

  統籌謀劃,分步實施。河湖環境、水質破壞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河道治理保護更不會一蹴而就。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統籌謀劃、遠近結合,總體安排、分步實施、紮實推進。

  尊重自然,保護自然。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尊重自然規律已成為社會各界普遍共識。河湖治理保護工作,也必須充分體現尊重自然規律、順應自然和保護自然的科學理念。

  三、主要目標

  推進目標: 2017年4月底前,完成省、市、縣、鄉四級總河長、副總河長人員確定工作,並由各級總河長或副總河長組織全面開展河長制相關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兩級《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編制工作,完成省、市、縣、鄉四級河(段)長人員確定工作,完成省、市、縣三級河長制辦公室配置工作,建立各級河長會議制度。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省級《考核辦法》和河長及河長制辦公室各項工作制度編制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遼寧省河長制實施方案》和省級重點河湖“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護方案編制工作,完成各級河長制工作主要管理平臺搭建工作。2018年6月底前,編制出臺河長制責任追究制度,並完成河長制系統考核目標及全省河長配置等相關情況檔案建立工作。河長制落地生根,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實施目標:按照國家和省“十三五”規劃的目標,到2020年,省內全國主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8%,全省河流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下同)比例達到51.16%,全面實現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的目標。其中,遼河流域(包括遼河干及其支流)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23.81%以上;大渾太流域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43.33%以上;淩河流域(包括大、小淩河等)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64.29%以上;鴨綠江流域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沿海諸河流域(包括大洋河、莊河、碧流河、大沙河、復州河、大清河、興城河、六股河等)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1.43%以上。地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地級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優良比例達到96.2%以上,全省地下水品質不再下降,遼河、淩河保護區等主要河湖水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恢復,有效解決向河道傾倒垃圾、違規佔河、亂採盜挖等問題,河道生態環境明顯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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