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解決我省複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山西的基礎保證,是完善我省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重大舉措。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河湖保護管理工作,落實屬地責任,健全長效機制,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省河湖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有力、保護有效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突出流域生態保護,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強化規劃約束,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
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責任體系,明確河長職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重點關注河道斷流、地下水水位下降、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較低等突出問題,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充分發揮河長製作用,拓展公眾監督參與渠道, 營造全社會關心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目標
以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山西為總目標,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現主要河道不斷流、地下水及主要泉域逐步恢復、主要河流水生態明顯改善。2017年6月底前,市、縣制定出臺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9月底前出臺全省考核辦法,建立相關制度;12月底前完成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工作驗收。到2017年底,在全省建成覆蓋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902條河流的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體系。到2020年底,重要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3%以上;全省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至15%,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增至55.2%;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完成河道管護空間劃定和水域岸線確權登記工作。
二、組織體系
(一)設立四級河長
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衛計委、省旅發委、省煤炭廳、省政府法制辦、黃河水利委員會山西黃河河務局相關負責人擔任。
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省總河長,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長擔任省副總河長。汾河、桑幹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瀟河(含太榆退水渠)、禦河7條省管主要河流和黃河山西段分別由省領導擔任省河長。7條省管主要河流及黃河山西段流經的市、縣、鄉也要分級分段設立河長,河長由同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
市、縣、鄉設立本級總河長,由本行政區域的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市、縣管主要河流及其他河流要分級分段設立市、縣、鄉河長。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將河長延伸到村級組織。
各級河長名單在當地政府網站和主要媒體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