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本市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方案

2017-08-08 14:38:40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陳晨

  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為進一步加強本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河湖水面積控制、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保護等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結合上海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一項制度建設,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解決本市複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是完善本市水治理體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創新,是補齊本市河湖水系管理保護和水環境治理短板的重要機制保障。

  針對本市水環境建設和管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建立更加嚴格、清晰的河湖管理保護分級責任體系,從制度上把促進綠色發展、保護河湖生態環境責任落到實處。要以更嚴的標準,深入開展水生態保護;以更高的要求,全面推進水資源管理;以更實的責任,確保完成水環境治理各項任務。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本市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本市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為上海建成“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築牢生態環境和城市安全底線。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

  2.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3.堅持環境整治、長效管理。重點關注飲用水安全和群眾身邊問題突出的河道水體,統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4.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發揮河長製作用,拓展公眾監督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關心河湖、愛護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目標

  本市推行河長制的範圍為長江口(上海段)以及轄區內所有市管、區管、鎮村管河道。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步實施的要求,2017年1季度,基本落實長江口(上海段)、黃浦江幹流、蘇州河等市管、區管主要河湖和列入城鄉中小河道綜合整治任務的471條段河道以及列入國家和本市考核斷面所在鎮村管河道的河長制;到2017年底,實現全市河湖河長制全覆蓋,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積只增不減,水質有效提升;到2020年,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水體,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升到78%,河湖水面率達到10.1%。

  (四)河長設置和職責

  1.河長制組織體系

  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河長體系。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市總河長,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市副總河長;區、街道鄉鎮主要領導分別擔任區、街道鄉鎮總河長。

  長江口(上海段)、黃浦江幹流、蘇州河等主要河道,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一級河長,河道流經各區由各區主要領導擔任轄區內分段的二級河長;其他市管河道、湖泊,由相關區主要領導擔任轄區內對應河段的一級河長,河道流經各街道鄉鎮由各街道鄉鎮主要領導擔任轄區內分段的二級河長。

  區管河道、湖泊,由轄區內各區其他領導擔任一級河長,河道流經各街道鄉鎮由各街道鄉鎮領導擔任轄區內分段的二級河長;鎮村管河道、湖泊,由轄區內各街道鄉鎮領導擔任河長。

  設置市河長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由市水務局和市環保局共同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市城管執法局和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精神文明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區、街道鄉鎮相應設置河長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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