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方案

2017-08-08 14:36:53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陳晨

  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為全面深化我省河長制工作,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深化落實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委辦發〔2017〕12號)文件要求,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堅定不移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之路,以問題為導向、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指引,全面深化落實河長制,構建黨政同責、部門聯動、職責明確、統籌有力、水岸同治、監管嚴格的治水機制;圍繞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方面主要任務,全面推進“山水林田湖”綜合治理,打造“浙江最美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嚴的標準、更實的舉措,按照“系統化、制度化、專業化、信息化、社會化”要求,全力打造我省河長制工作升級版。

  二、目標任務

  2017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河長體系,實現江河湖泊河長全覆蓋,並延伸到溝、渠、溪、塘等小微水體。

  到2017年底,按照《浙江省劣Ⅴ類水剿滅行動方案》要求,全省河湖庫塘及小微水體全面消除劣Ⅴ類水。

  到202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24億立方米以內;全省萬元地區生産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23%、20%以上;全省設區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三分之二的縣(市、區)達到節水型社會建設標準。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達到8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0%以上。全面完成縣級及以上河道管理範圍劃界;實現縣級及以上河道基本無違法建築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實現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溝渠等各類水域水體潔凈,實現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

  (一)加強水污染防治

  1.工業污染整治。2017年整治500家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落後企業、加工點、作坊;淘汰落後和嚴重過剩産能涉及企業1000家,淘汰和整治“臟亂差、低小散”問題企業(作坊)10000家。所有工業集聚區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鼓勵工業集聚區自行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安裝視頻監控設備。2018年底前,各設區市要實現危險廢物的“市域自我平衡”目標。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責任單位:省環保廳(排序第一為牽頭單位,下同)、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建設廳)

  加強交通運輸業污染管理。督促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落實服務區污水治理主體責任,做好截污納管和污水處理工作,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污水的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環保廳)。嚴格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限期淘汰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運輸船隻。落實全省內河港口、碼頭污染防治治理方案,到2020年,內河港口、碼頭全部達到治理要求。(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建設廳、省環保廳、浙江海事局、省海洋與漁業局)

  2.農業農村面源治理。推進畜牧業轉型升級,嚴格執行禁限養區制度和畜禽養殖區域與污染物排放總量“雙控制”制度。2017年全省存欄生豬當量50頭以上養殖場全部實現在線智慧化防控並納入當地監管平臺。到2020年全省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97%以上。(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集成推廣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等技術,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2017年,化肥減量2萬噸,農藥減量500噸。到2020年推廣商品有機肥100萬噸。(責任單位:省農業廳)

  加快縣級及以上水域灘塗水産養殖規劃編制與發佈,明確禁限養區和可養區,對不符合養殖水域規劃的網箱養殖和溫室甲魚等,進行專項整治和清退。開展水産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改造試點工程。鼓勵生態養殖,2017年,實施養殖塘生態化改造和稻魚共生輪作等生態養殖面積10萬畝,到2020年構建生産與生態相協調、安全與高效相結合、管理和服務相同步的現代生態漁業。(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7年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基本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建制村覆蓋率達到30%,到2020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建制村覆蓋率達到50%以上,逐步實現城鄉環衛一體化。2017年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工程1777個村。(責任單位:省農辦、省環保廳、省建設廳)

分享到:
  • 聯盟單位中國生態文明網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 聯盟單位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