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裏地區實行雙總河長制

2017-08-08 16:01:49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陳晨

  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署,加強阿裏地區河長制的領導力量,建立健全“黨政推動、河長負責、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領導體系和長效機制,阿裏地區、縣、鄉(鎮)統一實行“黨政主要領導雙總河長制”。阿裏地區地委書記、行署專員均為地區總河長,各縣縣委書記、政府縣長均為所在縣的總河長,各鄉(鎮)黨委書記和政府鄉(鎮)長均為所在鄉(鎮)總河長。

  在此基礎上,阿裏地區建立了所有(35名)地區級領導全部擔任地區級河長、各縣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全部擔任縣級河長、各鄉(鎮)所有科級以上幹部全部擔任鄉(鎮)級河長、村(居)兩委班子成員全部擔任村(居)級河長的“四級河長體系”、“地方黨政幹部全部擔任河長體制”、“所有河湖都有河長管理”的“三個全覆蓋”河長制工作機制。

  阿裏地區總河長辦公室要求各級河長對分包河流進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地區級河長每季度巡查一次,縣級河長每月巡查一次,鄉(鎮)級河長每半個月巡查一次,村(居)級河長每三天巡查一次。在巡河過程中,按照“五到五從(心想到、腳走到、眼看到、手抓到、要求做到,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實際做起、從本職工作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和“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出現反彈”的工作要求,採取“用腳步丈量河道”的方式,對分管河湖進行分段踏查,每次巡河都要填寫《河湖巡查記錄》,各級河長本人要在《河長工作日誌》上對巡河情況進行詳細記錄,根據河流水質現狀、發現的問題以及落實整治措施等及時填寫《河湖巡查問題交辦單》,及時整改落實。(供稿單位:國家水利部 編輯:王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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