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訊: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至2017年底前,山東將全面實行河長制,建立起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以及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提前一年完成既定任務。
山東省河長制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水利廳廳長劉中會説,距離全面建成河長制還有2個多月時間,要進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在中期評估和年度考核中有任何一點差距將實行一票否決。另外,河長制工作關鍵在人,人員、班子的高標準配備十分重要,各地市要儘快落實工作人員、機構、經費保障。
據了解,山東將在省級設立總河長、副總河長和省級河長,縣級及以上分別設立總河長,並在本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各河湖所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山東省水利廳統計顯示,截至7月5日,山東17個市、180個縣(市、區)已全部建立河長體系,落實各級河長52000余名,17個市已全部出臺市級實施方案或工作方案,153個縣(市、區)已出臺縣級實施方案或工作方案,進度明顯快於預期,實現良好開局。
為切實推進工作落實,山東還著力加強了督導檢查。劉中會説,目前,山東各級河長共計開展巡河督導6106次,同時注重開展問題整改的“回頭看”,加大了工作抽查和督促落實力度,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全力確保整改到位不反彈。(記者 潘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