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太陽能熱發電電價退坡機制

2018-05-23 17:37:59  來源:經濟日報  責編:陳晨

  經濟日報訊:國家能源局22日發佈《關於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範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根據示範項目實際情況,首批示範項目建設期限可放寬至2020年12月31日,同時建立逾期投運項目電價退坡機制,具體價格水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另行發文明確。

  2016年9月份,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範項目的通知》,啟動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範項目建設。這是我國首次大規模開展的太陽能熱發電利用示範工程,是推動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進步和産業發展的重要舉措,項目順利建設運營對於示範引領産業發展意義重大。與此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太陽能熱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投産的首批示範項目執行每千瓦時1.15元(含稅)標杆上網電價。

  然而1年多時間過去,我國光熱發電示範項目進展緩慢,規劃目標實現難度大。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近日發佈的《中國電力發展報告2017》顯示,2017年,全國光熱發電裝機2.8萬千瓦,不足500萬千瓦規劃目標的1%。我國首批20個共135萬千瓦光熱發電示範項目中,4個放棄或退出建設,另有部分項目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為推動示範項目建設,《通知》提出,在不影響行業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範項目業主可對相關示範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調整應符合以下要求: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建設場址變更範圍位於同一縣域範圍內;儲換熱介質和技術參數調整需保證系統性能優化;相關企業協商一致的,可調整技術集成商;其他示範內容原則上不得調整。(記者 王軼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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