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海洋生態環境治理 努力建設水清灘凈的渤海灣

2019-02-15 13:28:03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天津位於渤海之濱,是海河流域主要入海通道。黨的十八大以來,天津市委、市政府堅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堅決抓好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國家海洋督察、全國人大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全面加強海洋生態環境治理,推進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品質持續向好,優良水質比例從2013年的2%提高到2018年的45%,年均提高8.6個百分點。

  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政治責任

  天津市委、市政府堅決扛起渤海綜合治理的政治責任,把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市委書記李鴻忠任總指揮、市長張國清任常務總指揮,各區成立由區委書記任總指揮、區長任常務總指揮的區級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統籌推進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

  制定《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天津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將渤海綜合治理作為重點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常態化進行渤海污染執法檢查,定期調度治理進展,扣緊壓實各級領導幹部的治理責任。

  堅持規劃引領,強化制度建設

  一、編制完成一批重大生態規劃。將8條入海河流、濱海濕地、自然岸線以及10.24%的海域面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禁養區149個,面積1911平方公里。發佈《天津市打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三年作戰計劃》,按照項目化推進原則,安排21個領域51項重點任務。編制《天津市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

  二、規劃實施一批重大生態工程。制定天津市濕地自然保護區“1+4”規劃,即一個全市總規劃和七里海、北大港4個濱海濕地專項保護規劃,對875平方公里濕地進行升級保護,上市發行七里海生態保護專項債券,募集資金90億元,加快生態修復建設。規劃建設736平方公里的綠色生態屏障,營造生態宜居的綠色之洲。

  三、形成較為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制修訂《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市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等多部地方法規,形成剛性約束。

  堅持陸海統籌,嚴格源頭治理

  一、大幅收嚴排放標準。先後出臺天津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綜合污水排放標準,全部工業廢水直排外環境企業、108座城鎮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COD排放濃度降至40毫克/升以下,80%以上廢水降至30毫克/升以下,達到地表水Ⅴ類甚至Ⅳ類水質標準,每年實現10億噸污水“由廢轉清”。

  二、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實施“工業集聚區圍城”專項整治,市級及以下工業集聚區全部整合撤銷,市級及以上的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2000余家企業遷入園區,全市98%以上的工業企業入園並實現集中治理。污水處理能力由“十二五”的145萬噸/日提升到342萬噸/日,647個村、2127家養殖場完成污水、糞污治理工程。

  三、消除“黑臭”突出問題。完成建成區25條黑臭水體治理工程,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市域消除黑臭水體。

  四、嚴格污染管控。佔全市污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點污染源已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全年共檢查企業兩萬餘家(次)、處罰3000余家。入海河流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平均濃度較2014年分別下降41.3%、74.1%、10.0%,較入境斷面分別下降7.1%、67.8%、61.6%。

  堅持河海聯動,強化治管並舉

  一、構建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責任體系。所有入海河流由各地區“一把手”親自擔任河長,制定並實施“一河一策”,生態修復河道163公里。

  二、實施水系聯通循環工程。針對天津水資源短缺、閘壩眾多、河道“水庫化”的難題,建設海河南、北兩大水系連通工程,使入海河流“水動了起來,水活了起來”。

  三、嚴格水環境監督管理。設立129個國考、市考斷面,建設98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對入境、入海、各區界水質進行監測。

  四、建立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出臺《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按月對各區水質進行綜合排名並獎懲,把各區之間上下游水質變化情況作為一個重要指標,實行“靠後區”補償“排前區”,通過獎優罰劣,倒逼上下游各區共同護河治河。2018年,各區水質平均改善率在30%以上,最高達到50%。

  五是嚴格海域管控。開展陸源入海排污口專項排查整治,摸清189個排口底數,實施清單化管理並動態更新。完成8個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單制度,啟動實施凈岸及垃圾分類制度。

  堅持生態優先,加強風險防範

  一、全面停止圍填海審批,加強岸線管控。加強圍填海執法巡查檢查,禁止新增圍填海行為發生。編制天津市海岸線保護利用規劃,在自然岸線等重點保護岸段安裝14套在線視頻監控系統。

  二、做好生態整治與修復。編制天津市藍色海灣整治修復規劃,強化人工濕地和生態岸堤建設,實施沿海臨港經濟區、南港工業區人工濕地等一批生態項目,提升沿海岸線生態功能。

  三、加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嚴格限制海水養殖,實行近岸海域養殖區、限養區、禁養區三級管控,組織實施海洋牧場建設和增殖放流,累計投資超過2.36億元,增殖放流各類物種17.5億單位。

  四、加強沿海環境風險防範。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後,採取“前堵、後封、中間處理”等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擴散,消除次生污染隱患。開展濱海新區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實施沿海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備案制度,組織開展環境風險專項排查,累計對72家企業進行處理處罰。

  五、加快推進海上污染應急能力建設。形成以政府主導、企業運營、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天津模式”,建成5個污染應急設備庫(站)。

  下一步,天津市將堅持以改善渤海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著力開展陸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環境風險防範“四大行動”,加快改善渤海天津海域生態環境品質,努力建設水清、灘凈的渤海灣。(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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