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探索排污許可監管工作新思路

2019-04-03 09:00:59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全面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生態環保領域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誰核發、誰監管。河北省石家莊市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許可工作全部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管責任主體不明,導致無法對污染治理主體責任進行有效監督。

  為避免出現監管漏洞,針對改革特點,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排污許可管理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探索環境執法監管工作新思路,強化對固定污染源的事後執法監管,依法規範企業主體責任和排污行為,有效控制區域污染物排放。

  積極謀劃,認真開展排污許可證後現場核查工作。

  印發了《石家莊市排污許可證後現場監督核查工作方案》,重點對2018年4月30日前已發證的造紙行業、簡化管理的持證企業開展證後核查工作。同時,組織召開石家莊市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證後現場監督核查工作培訓會,對各縣(市)、區環保分局主管局長、負責排污許可證後監管科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等進行培訓,邀請專家對造紙、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證後現場監督核查工作進行講解。

  認真核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分類處理意見。

  排污許可證後現場監督核查工作採取市生態環境局和各分局聯合檢查方式,重點檢查排污許可證許可事項的落實情況。

  核查企業基本情況。採取企業自查、現場核查企業提供有關資料、聽取企業彙報等方式,檢查審核企業臺賬記錄和許可證執行報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的執行情況。

  現場核查發現的問題。核查企業是否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企業部分裝置或生産線是否未批先建,未納入排污許可申報。核查企業是否違反排污許可申報技術規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如實申報審查裝備、設施,以及環境治理設施不完善、缺失,排污口不規範、監測計劃不完善等問題。

  提出分類處理意見。移交處罰一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涉嫌部分設施、生産線存在未批(備)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增加産能,部分設施存在超總量排污的,移交執法支隊依法處罰。對於情節嚴重的違法建設項目,可依法責令限期恢復原狀。限期整改一批。對未履行如實申報要求,違反排污許可技術規範和相關法規的持證企業限期整改。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産、停産整治辦法》等有關要求,由各縣(市、區)環保分局依法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整改。正常監管一批。對環境管理較為規範的企業,較好完成提標改造任務,納入正常管理。

  石家莊市生態環境系統通過在全市開展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證後現場監督核查工作,規範了企業單位排污行為,進一步督促持證企業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環境治理水準,推動環境品質改善。(河北省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 馬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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