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歷史標定未來 用傳承續寫輝煌——寫在國家核安全局成立三十五週年之際

2019-07-08 16:54:52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1984年7月2日,隨著國務院的批復文件——《國務院關於設立國家核安全局的批復》(國函字〔1984〕107號)下達至國家科委,象徵著我國獨立核安全監管事業開端的國家核安全局正式成立。從此,我國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便始終圍繞“安全第一、品質第一”的宗旨發展。

    為核安全而生

  國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代表了我國獨立客觀地進行民用核設施核安全監督的開始,也代表了我國正式將核安全納入國家法制監管軌道。秉持這一理念,經過創業初期的艱苦探索,快速發展過程中的經驗積累與整合提高,核安全監管如今已形成組織機構隊伍健全、人員隊伍齊備、遍佈全國的監管隊伍。

  經過35年的實踐,核安全監管從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成長為一個穩重出色的青年。在保障核能安全發展的歲月裏,35年來,我國核電從未發生過二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核設施建造品質均處於受控狀態,核電站周圍的電離輻射環境品質始終保持平穩,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漲落範圍之內的良好業績。這些成效的取得,離不開一代代核安全人對於核安全監管的細緻謀劃,總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用機制體制架構核安全。監管體系內形成局機關、監督站、中心以及各省市輻射環境監管和監測機構的全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網絡。體系外形成國家多部門聯防聯控、運轉高效的核安全治理體系,核風險預警和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

  用法制體系築牢核安全。構建完善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是核安全監管大廈得以穩固的基石。國家核安全局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並參考美國、法國等核電發達國家的法規標準,形成多層次的核安全法規體系。特別是2018年《核安全法》的正式實施,成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重要舉措,為實現核能利用的持久安全和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用高效監管保障核安全。伴隨著核事業的發展,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也不斷完善,通過一套分工明確、組織合理、運轉有效的管理體系,強化監管者自身的管理理念,優化管理方法,加強信息化、大數據建設。加強重要核設施核設備駐廠監督和各類安全檢查,強調風險指引型的監管方式,不斷強化對重要事件和共性問題的處理力度。

  用技術能力支撐核安全。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一期工程初步建成。建成覆蓋全國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完善國家輻射環境監測網絡自動站建設,為2020年建成全面覆蓋、要素齊全、數據準確、運轉高效的國控網絡打下基礎。

  用國際合作拓展核安全。積極參與全球核安全有關機制性活動,通過多國設計評價計劃(MDEP)機制下“華龍一號”工作組向國際社會介紹“華龍一號”設計建造和審評監督經驗。與16個“一帶一路”倡議沿線國家簽訂合作協議18份,不斷深化與核電發達國家的核安全合作。

  用公眾溝通共治核安全。會同國家能源局、國防科工局等有關部門,加強核與輻射安全公眾溝通工作。按照“中央督導、政府主導、企業作為、社會參與”的公眾溝通模式,強化頂層設計、健全工作機制。打造宣傳品牌、擴大溝通覆蓋面、提升工作針對性,增強核安全工作透明性與開放性。從而提升公眾對核安全的信任,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共同推動核能和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高效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核安全而榮

  35年來,每一代核安全人從未忘記過他們的使命,他們用青春的激情、艱苦的奮鬥、高尚的榮譽感和咬定青山不放鬆的韌勁,奠定了核安全監管的格局,打造了一支核安全鐵軍。35年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形成了“核安全事業高於一切,核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嚴慎細實規範監管,團結協作不斷進取”的核安全精神。這樣的精神與中國共産黨的優良傳統一脈相承,是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幾代人積澱、凝聚的寶貴精神財富,是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隊伍的“靈魂”,成為當今中國與世界監管水準相比擬的獨特文化資本。

  過去的35年已成為歷史,未來的歲月既是延續又是新生。道阻且長,核安全監管沒有歇一歇之時、養一養之日。只要核與輻射存在一日,核安全監管就要為確保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努力一日。

  面對更加錯綜複雜的局勢、層出不窮的新風險,確保核安全的能力只能提升而不能有半分後退。“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路山更陡”,越是取得成績,越要反思如何才能在安全的道路上行穩致遠。站在前人的肩膀,唯有始終自我革新,才能長久延續核安全事業之根本。

  核安全關乎國家核心能力建設和安全保障,關乎生態環境保護,關乎經濟社會穩定,關乎國家政權安危。核安全人必將以保衛核安全、保障國家安全、助力民族復興而矢志不渝、奮鬥終生。(王曉峰 張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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