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條例下月實施:圍繞首都特色強化服務
《北京旅遊條例》新聞發佈會現場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王然):7月7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聯合在京召開《北京市旅遊條例》新聞發佈會。《北京旅遊條例》在2017年5月26日經第十四屆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宋宇在會上介紹,該《條例》共七章八十四條,包括總則、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公共服務、旅遊經營、旅遊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突出首都旅遊特色,發揮旅遊業在強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重點治理非法一日遊,完善民宿經營管理,同時強化首都文化中心定位,提升旅遊文化內涵。
劍指非法一日遊 維護旅遊行業秩序
非法一日遊屢禁不絕,不僅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擾亂首都旅遊市場秩序,更加損害首都旅遊形象,北京的旅遊業有責任維護首都形象,創造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為國內外旅遊者提供良好的旅遊環境和旅遊體驗。
為此,《條例》按照疏堵結合,管理與服務並重,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切斷非法一日遊信息傳播鏈條、服務鏈條和利益鏈條的思路,設立“一日遊”專節,重拳治理非法一日遊亂象。《條例》指出,對非法一日遊經營行為集中列舉,震懾非法經營者,提示旅遊者,為行政執法提供依據;按照旅遊散客需求特點,強化旅遊信息和交通服務供給,疏解旅遊客源,擠壓非法一日遊空間;按照共治理念,強化旅遊經營服務單位責任,切斷非法經營服務鏈條;加強購物商店、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和景區管理,阻斷非法一日遊利益鏈;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完善民宿管理 鼓勵旅遊業態蓬勃發展
近年來,隨著自助旅遊盛行和互聯網的傳播,與旅遊目的地風土人情結合緊密的民宿成為旅遊潮流。民宿經營以居民自有住宅作為經營場所,採取了與旅館業相同的經營方式,即向社會公眾提供住宿服務並按日計價收費。
《條例》將規範民宿發展作為重要內容,並在旅遊經營一章中設“民宿”專節進行規定。主要是明確民宿概念、明確開展民宿經營應當辦理工商登記、明確市區政府規範引導民宿發展和鼓勵支持鄉村民宿發展責任;並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規定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實際,分別制定城區和鄉村民宿的具體管理規定。據悉,城區和鄉村民宿的具體管理規定的正式實施時間應當不晚于2018年8月1日。
強化首都核心功能 提升旅遊文化內涵
為充分弘揚和傳承首都的歷史文化,《條例》分別從發掘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世界文化遺産景區實行講解員管理制度、加強導遊人文地理和歷史文化培訓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條例》規定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發掘本市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支持開發大型旅遊節慶活動、文化演出和精品劇目,鼓勵利用北京文化資源優勢開發旅遊産品;規定旅遊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旅遊翻譯規範化建設,進行旅遊翻譯規範性評估;規定在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的景區實行講解員管理制度,未經景區培訓並取得景區講解員證的人員不得在景區內為旅遊團隊提供講解服務;規定景區應當規範講解內容,豐富文化內涵,鼓勵景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講解員,提升景區文化品質;規定導遊應當參加業務知識和職業技能培訓;在其他地區取得導遊資格人員申請在本市執業的,應當參加有關本市人文地理、歷史文化、旅遊管理知識的崗前培訓等。
據了解,《條例》的制定出臺,歷經一年充分調研、一年嚴謹立項論證、一年認真起草、一年熱烈審議及立法協商等階段,歷時四年多。在立法指導思想上,《條例》立足於推動旅遊事業發展,立足於突出首都特點和地方特色,通過對《旅遊法》的細化和補充,以及對本市旅遊管理機制的承繼和完善,明確統籌協調機制,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規範市場經營行為,體現首都地方特色,為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實現旅遊業戰略功能定位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