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共享單車新規 “三管齊下”治理多項弊病

2017-09-20 09:32:31|來源:中國新聞網|編輯:李勝蘭

  中新社北京9月19日電 (記者 尹力)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19日通報稱,針對共享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官方已制定併發布《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下簡稱《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下簡稱《導則》)。其中,《規範》明確提出,共享自行車應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一般投放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北京已有15家共享自行車企業,投放運營車輛達235萬輛。北京已于9月7日下發通知,暫停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後《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簡稱《意見》)于15日正式對外公佈。

  據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規範》和《導則》三個政策文件,對共享自行車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無序投放、承租人無序停放、押金缺少監管、集中停放區車位不足、承租人侵佔藏匿、破壞車輛等問題開出針對性藥方,將有力推動共享自行車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其靈活方便、節能環保的優點,發揮其在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解決短距離出行需求,治理交通擁堵方面的積極作用。

  新發佈的《規範》中對於共享自行車車輛標準、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臺、信息系統安全等多方面內容進行了全面細緻的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共享自行車應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智慧終端應具備採集車輛位置、時間、車鎖開關狀態等信息,並將其上傳至企業運營平臺的功能,以便為規範停放秩序、科學合理運營提供技術支撐。

  在車輛品質方面,《規範》要求共享自行車一般投放使用三年應更新或報廢;每輛共享自行車都應進行出廠檢驗;新投入車型需有合格的檢驗報告;已經投入運營的共享自行車應每年定期進行存量車復檢,不合格産品批次應全部召回。

  在規範停放秩序方面,《規範》提出承租人客戶端要設置電子地圖。企業運營平臺應具備對於停放在禁停區、騎入禁騎區的車輛預警、報警、控制的功能。

  在大數據分析和信息共享交換方面,《規範》明確企業運營平臺應具備大數據分析功能,實時監測車輛運行狀態,分析停放區設置需求和停放區車輛規模預測等功能,並將相關數據上報到政府監管及服務平臺,為行業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技術服務。

  《導則》中明確了8種禁止設置自行車停放區的情形,包括佔用車行道、消防通道、盲道空間,影響正常生産生活秩序的區域,影響通行安全、集散安全的區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