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取消50項證明事項方便群眾辦事

2018-04-02 09:24:09|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李玥

  隨遷子女中高考不再需要街道蓋章

  隨遷子女在京中高考時需要出具的街道辦蓋章、京籍在劃片校升學時需提交的街道“親子關係”證明、外省市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交異地購房證明……昨天(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由市編辦獲悉,本市又有50項“證明”被取消。今後,這些證明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最新一批取消的證明中,將有六成變“群眾來回跑”為“政府辦”“信息跑”,採取徵信系統查驗、部門調查核實和信息共享方式辦理,將極大方便市民辦事。

          本市再取消50項證明事項

  2016年以來,本市持續深化基層證明清理,共分兩批取消了市級部門設定的企業群眾辦事創業證明151項,其中不少曾經被大家稱為“奇葩證明”的辦事環節都已取消。據市審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深化簡政便民專項行動,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本市再取消50項市級部門、事業單位要求開具的各類證明。這些證明,涉及企業設立、經營許可、困難救助、就讀升學等各方面。

  在這次調整中,相當一部分證明調整為通過部門調查核實、網絡核驗、內部信息共享等方式辦理,從“群眾來回跑”變為“信息跑”“政府辦”或者“部門協同辦”,其他證明改為個人提交其他證件,或書面承諾等方式來進行。比如申請收養子女登記時,需提交被收養人生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會開具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證明。今後,此類證明取消,調整為部門調查核實辦理。

          隨遷子女中高考不再要街道蓋章

  根據此次取消證明方案,一項證明直接取消,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申請在學校暫存戶籍檔案時,以往需提交在京就業的單位開具的接收函。因設定文件修改,不再辦理非京籍畢業生檔案存放事項,這項證明直接取消。

  還有部分是憑藉現有證件、憑證完全可以證明的,申請人不必重復開具。如隨遷子女在本市中高考時,即申請在京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升學考試,原本需提交由現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資格審核單(蓋章),也一併取消,改由申請人提供家長身份證號及部門內部調查核實辦理;參加高等職業學校升學考試時,直接由部門內部調查核實辦理。

  此外,此次將3項與公積金相關的證明調整為“政府部門告知標準規定+申請人提交書面承諾+政府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鏈條式”辦理形式。包括進城務工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賬戶銷戶,在外省市購房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以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都不再需要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職工異地購房證明等。

          本市將制定“暫時保留證明”目錄

  按照第三批取消證明的通知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都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抓緊修訂有關文件規定,簡化相關事項辦理流程,做好公佈取消證明的後續對接工作。據相關負責人透露,另有26項將依據國務院部門文件設定的證明,按照管理權限,擬報請國務院相關部門協調批准取消。

  下一步,市政府審改辦還將制定印發《北京市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暫時保留證明目錄》,加強對保留證明事項的統一管理和動態調整。今後,除涉密事項外,凡是沒有納入保留目錄的證明,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或擅自增設;因法律法規修訂確需增設的,由實施部門向同級政府審改辦提出申請,納入清單統一管理。

  (記者 林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