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嚴懲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家庭
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池夢蕊)公租房作為北京市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擔負著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解決住房困難的艱巨任務。北京市始終高度重視公租房入住後的使用監管工作,堅決打擊違法轉租轉借行為,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近日,市住建委根據《公租房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已獲得住房保障家庭動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14〕177號)等有關規定,專門發文對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家庭資格管理工作進行規範。
一是明確違規轉租家庭查處標準。經調查核實,家庭確有違規使用行為的,區住房保障部門可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含公租房補貼、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並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取消該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産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二是加強對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和各公租房産權單位(運營管理單位),在辦理公租房入住手續時,要書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租房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轉租、轉借公租房,並在租賃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三是將公租房政策宣傳工作日常化。各公租房産權單位要在小區顯著位置設置政策宣傳欄、舉報箱和公示牌,公示牌應寫明“本小區(樓棟)為公租房,嚴禁轉租、轉借,違法必究”等字樣,同時要公示項目産權單位、管理單位、負責人及舉報電話等內容。産權單位應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引導保障家庭合法合規使用房屋,共同抵制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是各部門聯動實施聯合懲戒。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對違規轉租、轉借家庭的處理決定,包括家庭信息、處理依據和處理結果等,應在公租房小區宣傳欄並通過政府官方網站或媒體公佈,加強社會監督,並將有關信息同時抄送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違規家庭實施聯合懲戒。
關於公租房轉租轉借的其他綜合治理措施,後續還將有相關文件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