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日報訊:2月14日記者從省水利廳了解到,日前省委、省政府同意印發《陜西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公佈陜西省總河長、省級河長、河長制辦公室。《實施方案》要求建立省市縣鄉四級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江河庫渠管理保護機制。
陜西省共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97條,重要河流有渭河、漢江、丹江、涇河、延河、北洛河、黃河、窟野河、無定河、伊洛河、嘉陵江等,河流治理任務繁重。實施方案明確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有效遏制亂佔亂建、亂圍亂堵、亂採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
《實施方案》還規定了規劃編制、資源管理、水源保護、污染防治、水面監測、生態修復、採砂管理、嚴格執法、完善法規九大任務,強化考核監督、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問責考評、落實長效管理,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陜西省總河長為婁勤儉、胡和平。副總河長為毛萬春、馮新柱。8位省領導擔任省級河長。
河長制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成員單位為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旅遊局。(記者 郭軍 通訊員 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