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訊:“2017年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將通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加大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力度,為海南生態環境構築起堅實的法制屏障。”記者在日前召開的海南省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座談會上獲悉。
據了解,今年海南省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省人大常委會擬繼續審議《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修改《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制定《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和《海南省濕地保護條例》,並擬研究制定《海南經濟特區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和《海南省輻射污染防治管理條例》等法規。
為保障海南“多規合一”改革,今年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擬修改《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為壯大海洋經濟,加快發展海洋第三産業,推動海洋産業機構優化升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還擬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休閒漁業管理暫行辦法》。
據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和修訂這些法規,旨在鞏固和擴大海南“生態省”建設成果,保護海南生態環境,壯大海洋大省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海南省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公眾對優質環境的期盼值越來越高,當前不少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法規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為此省人大常委會不斷推進相關法規修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