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7月11日,山西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聯絡員會議,傳達中央、部委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安排部署,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交流討論省級工作制度,並就具體工作開展提出了明確要求。
會議指出,開展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以來,山西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省河長制工作有力有序推進,截至目前,按照事權劃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已確定覆蓋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902條河流名錄,完成了7條省管主要河流和黃河山西段省、市、縣、鄉分級分段河長名單。起草完成了省級河長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督察制度、驗收制度,編制了桑幹河等7條省管主要河流和黃河山西段“一河一策”,全面啟動了汾河等七河生態修復工程,出臺了《山西省水污染治理攻堅戰清河行動方案》,確定了7條省管河流地表水跨市界水質監測斷面。此外,11個市均已明確總河長、副總河長和全部出臺市級實施方案,6個市設立河長制辦公室;119個縣(市、區)已出臺縣級實施方案,34個縣(市、區)設立河長制辦公室,實現了良好開局。
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大意義。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解決山西複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倒逼産業轉型升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地在貫徹落實過程中,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重點把握好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做到目標明確、任務清晰。要圍繞到2017年底全省全面建成四級河長制體系這一目標,抓緊開展相應工作,切實推動舉措“真落地”、責任“真落實”,確保實現河湖永暢長清。一要壓實責任,各級河長要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水有責、守水盡責,責任不落實的將會被嚴肅問責。二要形成合力,要在河長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密切協調配合,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保護機制,形成河湖管理保護合力。三要強化考核監督,將考核結果作為對省直部門和各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因失職、瀆職導致河湖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四要強化責任監督,通過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對河長制實施情況和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察。
會議明確了下一步全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重點。一是按時間節點完成河長制工作任務,確保12月底前完成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驗收工作。二是對全省11個市、119縣(市、區)所有河長和河長辦業務骨幹要開展一次專題培訓,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落實。三是全面開展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對進度較慢的市縣將進行掛牌督辦,跟蹤督促整改,確保到年底全面建立四級河長體系。四是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全省《實施方案》的任務要求,出臺本部門工作方案和2018年行動計劃,確保河長制工作各項任務順利推進。五要編制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簡報,起到交流經驗、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作用。
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處級聯絡員、各市河長辦公室負責人及聯絡員,省水利廳、環保廳相關處室及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供稿單位:國家水利部 編輯:王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