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水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 丁愛中 王風雲/攝
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報道(王風雲 劉寶紅):“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習近平主席在二〇一七年新年賀詞中的鏗鏘話語猶在耳邊。這是情係民心的莊嚴承諾,也是維護河流健康的號令動員。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脈、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搖籃,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我國江河湖泊眾多,水系發達,這些江河湖泊,孕育了中華文明,哺育了中華民族,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也是子孫後代賴以生存發展的珍貴資源。保護江河湖泊,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中華民族長遠發展。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行河長制更是受到國家高度重視,關於河長制推行以來的一些現狀,國際在線生態中國頻道對北京師範大學水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丁愛中教授進行了專訪。
河長制“實地”解決河流問題
據悉,河流特別是北方河流開發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環境承載能力,導致河道乾涸、湖泊萎縮,生態功能明顯下降;一些地區廢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水環境狀況堪憂;一些地方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採砂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河湖防洪、供水、航運、生態等功能發揮。丁愛中説:“結合中國的國情,讓水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要求運轉起來。地方黨政一把手擔任河長或者總河長,有利於調動行政資源,對不認真履責的人追究責任,有利於讓急需解決的環境問題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有效解決。工業革命之後,粗放的發展方式造成了環境損害。解決目前立法難以解決的問題,如河流水污染往往是由岸上的污染造成的,如生活垃圾、污水流入造成的,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區域和行業,很複雜,對水環境水生態的影響比較大。而這些,水利部門和環保部門難以依據現行的《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予以解決。河長制可以突破現有的監管體制局限,讓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對水環境保護工作兜底,對河湖管理保護這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負總責,牽頭解決現有部門難以牽頭解決的問題。只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推進河湖系統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十八大提出了生態文明的理念,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既要發展、生産又要提高生活品質,還要治理生態環境,就要求這三個方面能做到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