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生態文明建設事關全局

2018-02-28 09:36:36  來源:人民網  責編:陳晨

  人民網訊: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生態文明”兩次寫入將要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憲法修正案。這標誌著,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探索出了符合國情的中國特色發展道路、中國特色法治模式和中國特色環保策略,步入了新時代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發展的新階段。

  建設生態文明,是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事關全局。讓生態文明通過憲法上升為國家意志,是憲法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的具體表現,也是未來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大勢所趨和客觀需要,是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體現。

  從發展歷程來看,生態文明的立法進程蹄疾步穩。“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1978年,環境保護概念首次納入憲法範疇,提出“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2012年,“美麗中國”寫入黨的十八大報告,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將“生態文明”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明確了生態文明的思想闡述和原則界定,才能為我國的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規提供遵循。近年來,正是以生態文明為指導,《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專項法律法規相繼得到修訂。通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黨全國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得以加快形成。因此,生態文明入憲既承接了以往的立法趨勢、節奏、進度,也為下一步制定更細緻更有效的生態法規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

  從國際比較來看,生態文明寫進國家根本大法是通行做法。1994年,聯邦德國就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環境保護寫進憲法,使之成為基本的國家目標和國家原則;土耳其憲法中也規定了生態文明建設應當作為國家的重要目標之一……面對環境污染的世界難題,將生態文明寫進根本大法,彰顯了中國致力於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使命擔當,使中國成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引領者,為創造人類的美好未來不斷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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