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平邑縣:全方位推進法治扶貧工作

2018-08-15 11:03:45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責編:陳晨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陳晨):今年以來,山東省平邑縣司法局以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法律服務共享發展為宗旨,通過推行“法治扶貧”措施,優化整合司法行政職能,進一步健全覆蓋建卡貧困村和貧困戶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為建卡貧困村和貧困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不斷夯實基層法治建設基礎,強化群眾法治意識,提升依法辦事能力,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為脫貧攻堅、全面小康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大力健全貧困村法律顧問制度。整合全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優勢資源,把法律顧問的聯繫方式等信息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向全體村民公開,方便村民遇到涉法問題第一時間能得到法律顧問幫助。組織貧困村法律顧問定期或不定期到村值班,為貧困村提供政策法規宣講、法律文書把關、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糾紛化解、合法權益維護等法律服務,指導貧困村完善村規民約,提升貧困村民主法治水準。

  大力培養貧困村法律明白人。建立健全貧困村“兩委會”會前學法、幹部集體學法制度,以貧困村“兩委會”會前學法、村幹部集體學法為載體,以黨員、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和受教育程度較高的村民為重點,以與脫貧、生産生活相關法律、知識為重點,培養法律明白人,使其懂得法律、用好政策、講出道理,在貧困村學法用法守法中起到帶頭作用,當好義務法治宣傳員、人民調解員和法律服務聯絡員。

  大力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按“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原則,會同民政部門以“法律進鄉村”為載體,推進貧困村開展法治示範創建,在每個貧困村建立一個法治宣傳專欄、一個法治圖書角。開展法治文藝演出、以案釋法、法治故事會等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活動,加強貧困地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深入貧困村宣傳精準扶貧法律法規,解答村民容易遇到的合同簽訂、徵地補償、入股分紅等方面的法律諮詢,引導村民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幫助完善貧困村村規民約。通過基層司法所、鄉村法律顧問,會同民政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幫助貧困村在法治框架內制定完善村民公約。村民公約的制定既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又要體現基層民主,通過發動群眾廣泛參與,增強村民對村規民約的認同和遵守。廣泛開展基層常態化依法治理,堅持新農村建設與民主法治建設同步推進。

  建立貧困村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抽調由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法律服務小分隊,定期或不定期到貧困村開展上門法律服務活動,為貧困村村民容易遇到的勞動用工、婚姻家庭、財産分割、人身傷害等涉法問題進行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引導村民依法依規理性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扶貧開發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針對貧困村脫貧項目開發情況,組織優秀律師服務團隊,主動為扶貧開發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對重大扶貧開發項目實施前、實施中、實施後進行全程跟蹤法律服務,每年組織為重大扶貧開發項目進行一次“法律體檢”,做好法律風險防控,及時提供法律幫助。

  配齊配強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會同教育部門,為貧困鎮、村每所中、小學配備一名法治副校長,每學期至少為學生講授一堂法治課。將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學生教育計劃,組織開展法治扶貧“小手拉大手”行動,通過一名學生帶動一個家庭的法治教育工作,促進貧困地區群眾依法生産生活,依法處理鄰裡糾紛,推進貧困地區依法治理。

  切實做好貧困村矛盾糾紛化解。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建於基層、依靠基層、服務基層,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全面加強貧困村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骨幹人民調解員培養,全面實施矛盾糾紛日常排查、分析、報告制度和專項排查活動,大力推行“三三調解”、“巡迴調解”、“隨手調”等,竭力把各類糾紛就地就近化解在田間地頭、城鄉院落。

  做好貧困村法律援助工作。在貧困村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聯繫點,公示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聯繫方式,對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人員,開展上門法律援助,解決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貧困人員申請法律援助不再提供經濟困難證明,同時享有“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指派、一站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務。對貧困村的法律援助事項降低門檻,全程進行跟蹤督辦,確保貧困村法律援助案件品質。

  做好貧困村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深入推進貧困村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體系建設,按照“一人一策”要求,認真做好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協調民政部門和社會組織,落實社會救助、就業扶持和社會保險等政策,切實幫助其更好地回歸社會、融入社會,維護貧困村的社會穩定。

  做好司法行政機關結對幫扶貧困村工作。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在結對幫扶貧困村脫貧攻堅中,主動作為,措施精準,務求實效,列出時間表和路線圖,實行挂圖作戰,壓緊壓實脫貧攻堅責任。因地制宜為結對幫扶貧困村制定發展規劃、引進一批扶貧項目,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支持開展駐村幫扶工作,堅持把脫貧攻堅作為鍛鍊、考察、識別幹部的主戰場。加強對幫扶貧困村村民思想教育,引導村民轉變脫貧觀念,變“要我脫貧”為“我要脫貧”。

  建強貧困村第一書記“法律諮詢服務團”。在已經建立“法律諮詢服務團”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優秀律師中遴選人員,充實“法律諮詢服務團”成員。向貧困村第一書記公開“法律諮詢服務團”成員聯繫方式,在貧困村第一書記遇到依法決策、依法施策、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等方面的涉法問題時,能夠及時得到“法律諮詢服務團”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通訊員 王樹民 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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