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訊: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7月29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以更大力氣、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推進督察整改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紮實有力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截至2018年8月底,整改方案確定的49項整改任務中,32項已完成整改並長期堅持,其餘17項已取得階段性進展,並按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一、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最有效的措施,狠抓反饋意見整改落實
一是嚴密組織體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領導小組組長,靠前指揮、親力親為,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市領導深入聯繫點推進督察整改向縱深發展;組織成立深入推進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落實辦公室,專職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向16個區派駐現場督辦檢查組督導整改落實;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産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各市級職能部門落實一崗雙責、牽頭負責條上整改,各區黨委政府落實黨政同責、負責推進面上落實,形成推進整改落實的強大合力。
二是壓實整改責任。制定實施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天津市環境保護督察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確各級領導幹部的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各區政府的屬地責任、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構建責權統一、多元共治體系;針對整改方案確定的49項任務,逐一制定專項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措施、時限要求;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2017年以來共問責1885人,其中局級28人、處級831人、處級以下1026人;持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2017年以來共計立案9458起,罰款3.5億元,移送拘留和犯罪案件198件;組織開展市級環保督察,對16個區和8個市級責任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全面“體檢”。同時,全市深入開展了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將生態環保方面突出問題作為治理重點,2018年8月,全市成立20個巡視組,對16個區及30個市級單位開展了為期20天的專項巡視,將各級黨委政府落實生態環保的責任不斷壓實並引向深入。
三是強化督辦問效。堅持周調度、周通報制度,印發通報52期、簡報179期,並按照市委書記李鴻忠批示要求,對整改進展緩慢的區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直接“發傳票”限期整改;嚴格執行“四級聯簽”制度,層層負責、層層把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持續推進群眾信訪舉報問題辦理,督察組離津後,全市共接收環保問題信訪舉報7147件,按期辦結率100%;全程信息公開,在市屬媒體“兩報兩台一網”分別開設專欄,與新媒體、市區兩級政務“兩微”聯動互動,及時公開《整改方案》,定期公開整改工作進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取得明顯成效。2017年,全市PM2.5濃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特別是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氣攻堅行動期間,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3.7%,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71.4%,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級;2018年1至8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3%,再創近年來歷史最好水準;2017年,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35%、同比增加2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40%,同比減少15個百分點,均優於國家年度考核要求;2018年1至8月,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40%,同比增加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25%,同比減少20個百分點,均優於國家年度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質達標率保持100%;全市工業危險廢物全部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置,實現零排放。
二、聚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相統一,全面改善生態環境品質
一是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全國先進製造研發基地的實施意見》和16個産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計劃到2020年,全市鋼鐵聯合企業數量由7家減少到4家,全市314個工業園區(集聚區)全部完成治理工作,著力破解“鋼鐵圍城”和“園區圍城”問題;加快企業創新轉型步伐,累計完成創新轉型中小企業4600余家,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19917家;加快調整能源結構,2017年全市燃煤總量減到4000萬噸以下,煤炭佔一次能源比例下降至43.63%。
二是著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完成改燃關停燃煤鍋爐10938台,城鄉散煤治理46.6萬戶,城市散煤實現“清零”;安裝建築揚塵和涉農區露天焚燒監控系統,實施道路掃保“以克論凈”和降塵量考核;天津港全面禁止重型柴油貨車散運煤炭,每年減少汽運煤炭6000萬噸,同時新增淘汰老舊車12.9萬輛,對4713輛重型柴油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452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完成治理改造,181家鋼鐵、鑄造、建材等企業全部實施無組織排放治理。
三是著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加大控源治污力度,完成14個市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建設污水管網176公里,完成125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893家規模養殖場糞污治理工程及324個村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66個工業納污坑塘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市域內實現市、區、鄉鎮、村四級河長全覆蓋;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集中清理于橋水庫22米高程線內住戶、棚舍等違章建築萬餘平方米;加快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全市建成區25條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全部完成,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滅黑臭水體。
四是著力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建設全市土壤環境品質監測網絡和信息化管理平臺,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並向社會公佈,進一步規範垃圾處理設施規範建設運營,嚴厲打擊傾倒廢酸及各類危險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開展了城市環境噪聲專項整治行動和飲食服務業治理,全市16930家餐飲服務業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全市查處違法建設530.2萬平方米。
五是著力推進生態治理與修復。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1393.79平方公里,佔全市陸海總面積的9.91%;制定濕地自然保護區“1+4”規劃,推動濕地保護與恢復,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共贏;徹底關停七里海濕地公園,拆除清理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用地項目116宗、1130.2畝。在中心城區與濱海新區之間,規劃建設736平方公里的綠色生態屏障,實行分級管控,將綠色生態屏障區建設成為展示現代生態文明理念,呈現“大水、大綠、成林、成片”景觀的“雙城生態屏障、津沽綠色之洲”。
六是著力推進治理能力提升。推進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調整環保機構體制,上收環境監察職能,下沉環保執法重心;實行大氣、水環境品質區域補償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推動排污費改稅順利實施,完成全市15個行業245家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加強環保立法執法監管,頒布實施《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的決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等一系列地方法規。
三、對標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戰略部署,堅持尊重規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市委、市政府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定地走綠色發展之路,全面有力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堅決徹底做好督察整改落實貫通起來,著力推動《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的貫徹實施,著力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渤海綜合治理、水源地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五大攻堅戰”,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全面建成高品質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天津,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