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訊: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對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其中明確,“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根據該通告,北京市號牌的國三柴油貨車、為本市運輸生産生活物資的外埠國三柴油貨車、整車運輸鮮活農産品的外埠國三柴油貨車等三類車輛,將執行過渡期政策,過渡期延長至2019年10月31日。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國三柴油貨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記者 王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