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禁獵期延長5年

2018-12-21 09:56:06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陳晨

  人民日報訊:據悉,在原野生鳥類禁獵期即將到期之際,為更好地保護野生鳥類資源,經湖北省政府批准,湖北將禁獵期延長5年,至2023年底。禁獵期間,未經批准非法獵捕鳥類的,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湖北地處長江中游,不僅具有分佈廣泛的豐富鳥類資源,還是候鳥的主要遷徙通道和鳥類重要棲息地。2013年,湖北發佈了為期5年的《野生鳥類禁獵期的通告》,今年12月31日即將到期。5年來,湖北大力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並依法組織對非法獵捕鳥類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進行專項打擊。通過這些行動,亂捕濫獵濫食野生鳥類的違法現象明顯減少,同時,隨著生態環境改善,到湖北越冬的候鳥數量呈上升趨勢。今年1月,湖北省相關部門組織了為期10天的越冬水鳥調查,記錄到越冬水鳥65種、20余萬隻,包括9種國家重點保護鳥類。

  湖北省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全省鳥類保護工作形勢依然嚴峻。為鞏固野生鳥類的禁獵成果,湖北決定將禁獵期再延長5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全省行政區域範圍內禁獵所有野生鳥類。禁獵期間,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獵捕鳥類的行政許可申請一律不予審批。禁獵期滿後,湖北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延續禁獵期限。(記者 范昊天)

分享到:
  • 聯盟單位中國生態文明網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 聯盟單位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