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資金管理 保護海島海域

2019-01-31 10:37:02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陳晨

  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主要支持範圍

  ●海洋環境保護

  ●入海污染物治理

  ●修復整治

  ●能力建設

  人民日報訊:為加強和規範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近日出臺《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海域的合理開發、可持續利用。

  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支持海域海島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沿海岸線和海島海域生態功能恢復的資金。

  保護資金支持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海洋環境保護,對自然岸線、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國家海洋公園等生態系統較為脆弱或生態環境品質優良的自然資源實施保護;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因提高入海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島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修復整治,對濱海濕地、海岸帶、海域、海島等進行修復整治,提升海島海域岸線的生態功能;能力建設,支持海域、海島監視監管系統,海洋生態環境觀測監測建設,開展海洋防災減災,海洋調查等。

  根據《辦法》,保護資金分配可以採取因素法和項目法。採取項目法分配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公開擇優確定具體項目。地級市安排保護資金不超過3億元、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安排保護資金不超過4億元。(記者 李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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