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地方的實時監測、高值推送等數據顯示,鄉鎮空氣監測站數據明顯高於縣(市)城區站點。
按理説,區域空氣品質數據與人口密度、數量存在一定相輔相成的關係,幾千人的鄉鎮駐地空氣品質,應該好于幾萬到幾十萬人、工商業更加發達、機動車擁有量更大的縣(市)城區。為何一些鄉鎮空氣品質反而不如城區?為何會産生城鄉空氣品質數據“倒挂”問題?
筆者認為,客觀上看,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一些小城鎮管理水準低於縣(市)城區管理水準。比如,一些飯店、食堂等餐飲廚房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通過排風扇直排;一些施工工地抑塵措施缺失,車過塵起;部分地方“散亂污”企業並未得到有效監管。另一方面,一些農村地區特有的污染問題尚未得以解決。比如,很多鄉鎮、農村地區煤改氣、煤改電還未普及,很多農戶仍選擇燃煤取暖,相較城市,氮氧化物排放較大。在個別地方,焚燒秸稈、荒草等現象仍時有發生。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大量尾氣不達標的“低三拖”(低速農用柴油載貨四輪汽車、三馬車、拖拉機)。
鄉鎮大氣污染在一定程度上會對縣(市)城區空氣品質造成傳輸影響。對城鄉空氣品質數據“倒挂”問題,要尊重現實、正確看待。解決起來,要量力而行,切合實際,蹄疾步穩,循序漸進,不能好高騖遠,急於求成,一蹴而就,突擊冒進。對鄉鎮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筆者建議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提高精細化管控水準。發揮鄉、村兩級網格化監管體系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秸稈焚燒、散煤復燃等隱患,並將其消除在萌芽狀態。實施“去煤、降塵、治企、控車、除煙、增綠”等綜合系統治理,徹底打通“最後一公里”問題。
二是加強行政綜合執法。充分發揮鄉鎮行政綜合執法隊的作用,對施工工地未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兩個全覆蓋”、露天燒烤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到位。
三是完善考核體系。建立各鄉鎮每月空氣品質排名公開通報、縣鄉空氣品質捆綁考核等機制,對長期排名靠後的鄉鎮開展監督幫扶,幫助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改進建議。(作者 楊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