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安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安鐵法院)適用速裁程式快審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被告人楊某、王某因自願交納“碳匯”補償費用獲得從寬處理,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此為陜西首例引入“碳匯”補償方式進行生態修復的司法案件。
“在本案中,當事人從砍伐林木到補種樹苗期間,對於林木吸收二氧化碳等服務功能喪失造成的損害,以往的修復方式是無法彌補的,但是經過專業鑒定核算後,讓當事人交納‘碳匯’價值損害費,可以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更好的修復。”安鐵法院院長王琪軒説。
據了解,該案中,楊某和王某在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雇請工人砍伐超出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數量的林木,兩人超採林木量分別為64.251立方米、85.159立方米,數量較大。
安鐵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為,楊某、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但是在定罪量刑過程中,安鐵法院秉持修復性司法理念,在讓濫伐林木者補栽補種基礎上,創新引入“碳匯”概念,引導當事人交納“碳匯”價值損害費,對濫伐林木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受損進行替代性修復。
根據相關部門鑒定核算,楊某和王某分別交納2088元、720元的“碳匯”價值損害費。這筆費用將用於後期植樹復綠和對受損生態環境的持續性修復。(記者 普毛毛 肖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