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腐敗案
本報訊(記者 武紅利)昨天,本市通報了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案件,涉及挪用專項資金、收受賄賂等問題。
房山區史家營鄉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原辦事員王旭挪用專項資金
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王旭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患者及家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款、11名村專幹補助款共計122.72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王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昌平區園林綠化局北七家林業工作站原站長茹林收受賄賂
2014年3月,茹林利用職務便利,為劉某、李某某多領取補償款提供幫助,收受2人賄賂款5萬元。茹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朝陽區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原經理陳切斌侵吞公款
陳切斌利用職務便利,以虛構與某溫泉度假旅行社等單位之間業務方式,侵吞公款共計322.48萬元,匯入其妻子銀行賬戶並用於消費支出。陳切斌(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