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臺“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實施方案

2018-03-16 09:17:23|來源:北京日報|編輯:李玥

  日前,北京市出臺《關於黨建引領街鄉管理體制機制創新 實現“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的實施方案》,制定加強黨對街道鄉鎮工作的領導、倡導黨員參與社區(村)建設、持續推進社區減負工作等14項推進舉措,並明確每項舉措的責任單位及完成時限,賦予街道鄉鎮更多自主權,破解城市基層治理“最後一公里”難題。

  各級黨組織向屬地街道鄉鎮黨(工)委報到

  《方案》提出,要加強黨對街道鄉鎮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相關程式和要求,落實街道鄉鎮對相關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建議權、對轄區需多部門協調解決的綜合性事項統籌協調和督辦權、對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工作情況考核評價權。區政府職能部門向街道鄉鎮派出機構領導人員的任免要事先徵求街道鄉鎮黨(工)委意見,綜合執法派駐人員日常管理考核由街道鄉鎮黨(工)委負責。建立各級黨組織向屬地街道鄉鎮黨(工)委報到制度。

  倡導在職黨員回社區(村)報到服務

  《方案》提出,倡導黨員參與社區(村)建設。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回社區(村)報到服務,依託“黨員E先鋒”網絡平臺,推進在職黨員回社區(村)報到對接和服務記錄工作。倡導在職黨員走出家門、走進社區,深入群眾、聽取民意,服務社區、發揮作用。鼓勵離退休黨員在居住地發揮作用。

  “街巷長”和“小巷管家”共治街巷

  《方案》提出,推行“街巷長”機制和建立“小巷管家”隊伍。街長一般由街道處級、科級幹部擔任,巷長一般由街道科級幹部和駐地科、隊、站、所的負責人擔任,對所負責街巷的環境整治提升和深化文明創建行使監督權和處置權。探索在符合條件的鄉鎮推行“街巷長”機制。街(巷)長要走街串巷,入戶做群眾工作。

  “小巷管家”一般由在轄區居住、生活和工作的市民擔任,履行“每日巡、經常訪、及時記、隨手做、實時報”等職責,共同參與家門口街巷環境整治提升,實現街巷環境的共建、共管、共治、共享。

  為社區減負讓社區把該幹的事幹好

  《方案》提出,持續推進社區減負工作。完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嚴格社區工作準入事項。市、區分別建立發文聯審制度,從源頭上減少不合理的下派社區事項;確需社區協助的工作事項,應按照“費隨事轉”的原則給社區提供必要的經費和人員保障。建立統一的考核評比指標體系,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對社區的考核評比。建立以社區居民群眾滿意度為主要評價標準的社區考核機制,取消對社區的“一票否決”事項。進一步清理社區工作機構和牌子,精簡社區會議和臺賬,規範社區印章使用範圍等,推進社區減壓減負,讓社區把該幹的事幹好。

  強化街道自主經費保障

  《方案》提出,強化街道自主經費保障。各區要統籌財政資金安排,每年拿出一定數額的專項經費,作為街道自主經費,由街道根據工作需要、基層需求,靈活用於街道社區文體、教育、治安、精神文明建設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整合社區公益事業補助經費、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城鄉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等各類資金,推動各類支持政策捆綁打包下放到社區,強化資金統籌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