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邰思聰、烏夢達)記者21日從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了解到,正在審議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擬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郝志蘭表示,此次條例修訂突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做到了全流程、全覆蓋改革,並已成為成熟的制度規範,可以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規劃條例草案提出,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即意味著獲得用地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不再具有獨立存在的意義。
此外,規劃條例草案提出,統籌協調建設需求和多部門管理要求,通過建立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工作機制,制定建設項目的規劃綜合實施方案,並適時向社會公佈。對符合規劃綜合實施方案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重大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提交經過審查的建設工程擴大初步設計方案。
與此同時,北京擬減少申請材料以及申請材料的不確定性要求,鞏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規劃條例草案提出,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批准或者核準文件以及有關部門同意申請單位作為項目建設主體的批准文件,規劃國土行政管理部門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實現上述信息的內部推送和交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