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日報訊:桃紅柳綠、梨花風起,又是一年出遊踏春的時節。在文化和旅遊部發佈的《2018年春季假日旅遊指南》中,預測今年春季賽龍舟、祈福遊等主題民俗遊頗受青睞,鄉村旅遊熱度將不斷攀升。而在鄉村遊中,擁有自然與文化雙重優勢的傳統古村落更是其中的主力軍。
從2012年開始,我國分四批共將4153個具有重要保護價值的村落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並逐步列入每年度的中央財政支持範圍,以促進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發展。中央的重視以及財政資金的投入為我國傳統古村落的復興注入了活水。
一些名錄中的傳統古村落乘勢發展,合理開發,紛紛搭上旅遊業的快車。旅遊開發和利用對保護古村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一定要適度、合理。古村風貌、淳厚鄉情等“老味道”千萬不能丟。如果過度開發,則會出現諸多弊端,比如,有的餐飲設施、賓館與道路交通規劃破壞了古村落的整體性。尤其令人痛惜的是,有些古村在開發後,古樸而傳統的鄉風民俗受到市場經濟的衝擊蕩然無存,大量有價值的文化遺産在追求短期效益下被破壞。
古村旅遊開發必須留住“老味道”。因為文化是旅遊之靈魂,古村落的味道就是文化的味道。古村落的旅遊開發如果失去文化之魂,怎能長久?
在古村落的保護與開發中留住“老味道”,就是要留住古村的文化靈魂。這個“老味道”形于外、存乎中。形于外,是維持古村的整體風貌,以“修舊如舊”的原則,對老建築進行適當的修葺與改裝,維持老建築的古樸外觀,在儘量保留原有建築結構和風格的前提下,大力改善內部的生活設施,如水電、照明、廁所、網絡等,滿足現代生活與辦公的需求。存乎中,是傳承古村的鄉風民俗,留住古村原住民。“如果人不在裏面住,所有的村莊都是沒有生命的。”作家馮驥才認為古村落保護中最大的問題是如何留住人的問題。
古村落的保護與開發模式多樣,但無論哪種模式,都不能丟了古村落的“靈魂”。正如研究古村落的專家所言,古村落的意義遠不止于旅遊。古村落是我國農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産,承載著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更是維繫華夏子孫文化認同、情感皈依的紐帶。應該發揮其社會、文化、情感等綜合價值,讓這些“活的博物館”根植於人,留住歷史,與世代居民共守鄉愁。(周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