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生態環保與經濟發展 促進民生改善

2022-02-18 17:29:18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鄭思雯

  生態環境保護是政治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只有在多元目標中實現動態平衡,才能做到行穩致遠。在當前複雜的環境經濟形勢下,應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的同時,更好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和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五”起步之年,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紮實推進,取得顯著成效。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2021年下半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的壓力,這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地方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 “一律關停”“先停再説”等“一刀切”行為,不利於經濟社會穩定,有損人民群眾利益。對此,生態環境系統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把做好生態環保工作與確保經濟穩定運行、促進民生改善有效統籌起來,有機結合起來。

  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保護。要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找好結合點、著力點和突破口,改善環境品質,促進社會和諧。面對多重壓力,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應積極服務“六穩”“六保”,更加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更加強化指導、幫扶、服務,更加注重包容、適度、求實。發揮環保投資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全面推進清潔生産,積極培育和發展環保産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高品質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一方面,要通過“三線一單”、區域環評、規劃環評等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優化發展佈局和空間,確保發展不超載、底線不突破;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對改善環境品質、防範環境風險的作用,以生態環境“含綠量”提升發展“含金量”。另一方面,應嚴控“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持續推動轉方式、調結構。

  要加大幫扶指導力度,提高服務地方和企業的能力。在重點任務推進中,對地方既要有督促和指導,又要有支持和幫扶,幫助發現問題並共同推動解決。對企業等市場主體既要做到嚴格監管,又要做到熱情服務。要重視企業對環境監管的合理訴求,加強對企業治污的指導幫助。在處理企業違法違規問題時,切忌簡單粗暴,脫離實際。此外,要推動企業改進工藝,提升環境管理水準和能力,促進企業發展提質增效。

  面對新形勢,我們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多措並舉助力經濟平穩運行,統籌環保與民生,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全力完成好新階段的目標任務。(中國環境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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