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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體育培訓行為規範》將實施 明確執教人員資質要求
2026-10-29 09:14:53來源:新華網編輯:賈一凡

  中新網北京10月28日電 (張素 時磊)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印發的《青少年體育培訓行為規範》將於今年11月1日起實施。《規範》共七章三十條,旨在進一步完善青少年體育培訓治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近年來,青少年體育培訓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但高速發展之下也存在場地隱患突出、教練員水準參差不齊、預收費糾紛等問題。

  有專家説,《規範》從場地設施、執教資質、收費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為青少年體育培訓劃出清晰底線,“既能讓不規範的體育培訓機構無處藏身,也能讓踏實辦學的體育培訓機構獲得更公平的競爭機會”。

  隨著青少年體育培訓行業持續發展,教練員資質日益受到關注。相關證書的取得方式、適用人群及使用要求成為從業人員關注的內容。

  《規範》明確,青少年體育培訓主體的執教人員應持有證書,包括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頒發的體育技能等級證書等。

  據了解,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側重專業技術水準與執教業績評價,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主要面向群眾體育指導服務領域,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體育技能等級證書則突出專項運動技能評價。

  《規範》第十四條將“其他與青少年體育培訓相適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證書”列為第六類執教資質。有專家表示,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發展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社會化體育機構體培職鑒及體育之家平臺等單位,根據其培訓主體依法開展業務、課程體系符合需要、師資和考核程式規範、證書信息可真實查詢的情況,可作為符合要求的專業培訓項目。

  外界注意到,《規範》在原來要求執教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明確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禁入,同時要求不得聘用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有觀察指出,在師資把關上從“何人可入”深化到“何人禁入”,《規範》圍繞育人為本實現了多維度的規範細化與升級。

  “青少年體育培訓傳授的不僅是運動技能,更是培養規則意識、意志品質、團隊精神的重要載體。”北京體育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黃海燕撰文指出,唯有以育人為魂,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行業才能行穩致遠。

  各方也期待,強化部門協同,發揮單項協會專業作用,健全屬地落實機制,推動《規範》落地見效。比如,以《規範》為抓手,健全部門協同機制,進一步明確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在各自領域的監管職責,逐步形成層級更加豐富的制度體系,推動行業治理格局不斷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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