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明確:共有産權住房可落戶入學

2017-08-15 08:53:55|來源:北京日報|編輯:劉徵宇

  來源標題:共有産權住房可落戶入學

  北京市住建委8月14日反饋《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關於印發〈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對於備受關注的落戶、入學等問題,市住建委表示,共有産權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截至8月10日6時整,針對《辦法》反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針對《導則》反饋意見共收到58條。相關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本市共有産權制度和建設導則表示支持和贊同,認為是本市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産健康運行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

  關於能否落戶、入學等問題,市住建委回應,共有産權住房屬於産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同時,對於離婚人員申請問題,也已在《辦法》中明確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此外,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也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市住建委也採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

  據介紹,也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但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産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後買”,形成梯度消費。據此,市住建委下一步將制定支持政策,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有效銜接。

  東城、西城等區房源方面,《辦法》第五條已規定,在發展新區統籌部分房源用於彌補中心城區房源供應不足。根據規定,東城區、西城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家庭,與項目所在區戶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