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設社區辦園點緩解“入園難“

2017-11-15 10:03:06|來源:北京日報|編輯:李勝蘭

  原標題:接收3至6歲兒童,視頻監控與公安聯網 

  本市將設社區辦園點緩解“入園難”

  北京日報訊(記者 劉冕)本市將設一批社區辦園點,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緩解“入園難”。昨天,市教委發佈《北京市學前教育社區辦園點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試行)》,明確社區辦園點不應使用“幼兒園”命名,要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和緊急報警裝置並與公安聯網。    

  據介紹,本市將採取三種方式擴容學前教育資源。各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新建、改擴建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辦園;依託街道和鄉鎮,盤活轄區內閒置資源,設立一批接收3至6歲兒童接受保育和教育的社區辦園點;排查無證幼兒園,支持、幫助條件較好的無證幼兒園,創設條件使其符合社區辦園點要求。

  市教委明確,社區辦園點不應使用“幼兒園”的名稱命名。若是通過租賃房屋設立學前社區辦園點的,租賃期應不少於3年。 

  社區辦園點可由個人、單位和社會組織承辦,教育部門對其負主要管理責任。舉辦者應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連續三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且無犯罪記錄。辦園點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周圍應無污染、無噪音影響、無治安亂點和遊商攤販,遠離高壓線、垃圾站和大型機動車停車場等。兒童活動場所應設置在建築的3層及以下,不應設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內或其他樓層內。每班幼兒活動室生均使用面積不低於1平方米,若活動室與睡眠室共用,生均使用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辦園點需有獨立的兒童廁所,具備洗手、通風照明條件。保持清潔衛生,沒有異味。樓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也要設置明顯疏散標誌。

  社區辦園點的出入口及兒童活動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且緊急報警系統應與當地公安系統聯網,並經公安部門評審驗收,安排專人實時監控,及時報警。監控視頻記錄應保存30天。在警衛室(或門衛)應配備處置各類個人極端行為的警棍、防刺服、鋼盔、盾牌等設施。 

  依據要求,社區辦園點的工作人員須實名制管理,並持有《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每年,在崗工作人員要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中,保教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與辦園點幼兒比例控制在1:10至12。辦園點應配備專、兼職衛生保健人員,以及有資質的安保人員,上崗前需要經過專業培訓,並定期參加業務培訓。    

  市教委明確,社區辦園點的舉辦者是安全第一責任人。教育部門將會同衛生、消防、食藥監等相關部門加強對社區辦園點日常工作的指導,並提供職業培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