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電子警察抓拍功能再拓展

2017-01-24 09:27:48|來源:新民晚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1月23日上午10時03分,永興路共和新路路口,南北向綠燈亮起,一位身穿米色滑雪衫的中年男子沿人行橫道北向南過馬路,但交叉方向右轉的一輛銀色蒙迪歐快速穿越人行道,絲毫不管過馬路的行人。中年男子嚇了一跳,不得不停下等候。

  10時08分,一位身穿黑色羽絨服的女子南向北過馬路,連續多輛小轎車頂了上來,黑衣女子在馬路當中幾次想要穿越,都被不斷右轉開過的機動車打斷腳步。

圖片默認標題

圖説:這輛藍色計程車不避行人右轉。監控截圖由交警部門提供。

  記者統計了一下,僅10分鐘的時間裏,就有七八輛機動車不避行人右轉。這些司機可能不知道,他們的違法行為已經被距路口10米左右龍門架上的電子警察記錄了下來,經過後臺人工審核後,將被處以100罰款記3分的處罰。

  永興路共和新路因為毗鄰南北高架永興路上匝道,車流量一直很高,特別是永興路西向東右轉彎的車輛,因為趕時間上高架,常常毫不減速地駛過斑馬線,毫不避讓正常通行的行人。

  去年12月1日起,交警部門在這裡安裝了“電子警察”設備,用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的機動車,截至今日,已經抓拍了318條。其中200多條違法已經處理,沒有出現行政復議的情況。

  據了解,抓拍系統是和路口信號燈聯動的,只有行人綠燈才開啟。市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張瀛漩透露,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離交叉車道左右各約半根車道的區域內,劃定一個虛擬框,行人在這個框內,被認為處於危險距離,如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駛過停車線,將會被抓拍。

  所有照片都會經過人工比對,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交通協管員或清潔工出現在人行通道上的情形,交警會在後臺自動刪除,如機動車駕駛員確有異議,可申請復議調閱抓拍照片。

  交警告訴記者,我們通常説“禮讓行人”,但這只是一個俗稱,實際上,不避讓行人是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被“電子警察”拍攝後,駕駛人將受到100元罰款及記分3分的處罰。

  交警總隊表示,此類電子警察將視試點成效而後在全市其他相關路段予以推廣。(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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