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停車場須給充電樁100%預留車位

2017-08-30 08:37:47|來源:北京日報|編輯:劉徵宇

  原標題:新建停車場須給充電樁留地兒

  開電動汽車的人越來越多,充電樁難裝、臨時充電難等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記者昨天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獲悉,本市已正式下文要求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其中,新建建築停車場必須預留充電條件,全市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應含充電停車位,新建小區停車位須100%具有安裝充電樁條件。

  新小區車位100%預留樁位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本市新能源汽車數量達到14.14萬輛。全市已累計建成約9.75萬個充電樁,基本形成六環範圍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充電網絡。 其中,個人自用樁約6.87萬個,配建比約為75%,商場商圈、交通樞紐等公共停車區域建成1895處、約1.75萬個。

  大力新建公用充電樁是破解新能源車推廣難的重要抓手之一。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日前,市政府已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首次對新建、既有建築的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作出了量化要求。

  據介紹,新規定將充電設施配建指標納入規劃設計規範,明確新建建築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其中,辦公類建築不低於配建停車位的25%,商業類及社會停車場庫(含P+R停車場)不低於20%,居住類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其他類公建如醫院、學校、文體設施等不低於15%規劃建設。“新建小區100%規劃建設意思是每個停車位都要具備安裝條件,車主買車後就能直接裝充電樁,不用再申請改電增容,説白了就是開發商設計建設時就要考慮充電條件。”

  同時,對於具備電源條件的既有辦公區、大型商場等公用停車場,新規要求必須配建不低於車位數量10%的公用充電樁,如果電源條件不能滿足的,先期建設不少於2個公用充電車位。

  老舊小區引入移動充電設備

  對於老舊小區住戶而言,購買電動車最難的關卡就是無法安裝充電樁。此次頒布的新規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本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內容,引導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積極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指導、協調和督促工作。

  據介紹,本市正在對既有小區進行分類配建充電設施。第一類是具有固定停車位及電源條件的小區,相關部門將督促電動車企業(含4S店)按規定組織建設私人自用充電樁。

  第二類是無固定停車位、有電源條件的小區,相關部門將積極推動在小區內配建公用充電設施,簡化相應的改造建設手續。

  第三類是既無固定車位、又無電源條件的小區,新規要求積極推動投放移動充電設施,並結合路側停車位施劃及電源條件,研究試點建設公用充電設施。“這類小區是充電樁建設的難點。”市城管委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説。據了解,市住建委等相關部門正在積極投放移動充電設備,先期投放市場的移動充電設備平均每度電價格為1元,車主可以通過刷卡或者微信支付電費。

  今年全市計劃在200個小區推廣500台移動充電寶,解決社區電動汽車充電難問題。

  機關單位可為私車充電

  此次新規也提出,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都要配建公用充電設施。

  按規定,本市各級公共機構(包括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國有企業新建內部停車場,充電樁數量應不低於車位數的25%,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意味著從今年開始,單位職工在各自單位停車場都能找到充電樁。

  據了解,目前已有不少機關單位在內部停車場安裝了充電樁,但受限于單位無法代收代繳電費等原因,職工的私人車輛無法進行充電繳費結算。根據新規定,只要準備營業執照、産權單位同意證明、房屋或土地合法證明及充電設施建設、使用的相關材料,單位企業就可以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申請安裝電錶,實現獨立計量繳費。同時,單位建設充電樁設施的也可以享受相應的補助政策。

  此外,新規還要求大力推進城市核心區、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區”(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昌平未來科學城和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2022年冬奧會延慶賽區及北京新機場等重點區域的公用充電樁佈局規劃,將按照核心區標準佈局,計劃到2020年公用充電網絡平均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同時,到今年底,實現本市國家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