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法

2022-03-11 08:08:31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鄭思雯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方敏將“關於加快生物多樣性保護法立法的建議”“關於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建議”兩份議案帶到了北京。

  為什麼要聚焦生物多樣性保護話題?方敏説:“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我們必須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生物多樣性保護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我國幅員遼闊,地貌和氣候複雜多樣,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但近幾十年來,由於棲息地的碎片化、過度獵殺、全球氣候變化等因素,生物多樣性保護形勢日益嚴峻。

  方敏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先後制定修訂了50多部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僅涵蓋生態系統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等多領域,而且涉及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等多層次立法。

  “當前我國生物多樣性立法存在分散化、碎片化的問題,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方敏表示,“制定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法,以彌補當前單行立法存在的不足,從而全面、系統地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是十分必要的,同時也能更好地履行國際承諾。”

  當前,推動制定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法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一方面,制定這部法律的立法基礎較好,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已經建立了一系列相應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都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已經形成國際共識,不僅有較為成熟的國際公約,而且英國、法國、印度和巴西等國均設有綜合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法,這些公約和有關國家立法模式、立法技術、立法內容等都能為我國提供必要的參考借鑒。

  方敏建議,國家層面儘快啟動相關立法工作,明確界定生物多樣性保護法的規範範疇,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考核制度,科學設置生物多樣性保護激勵約束和懲戒措施,為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中國方案。

  加強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三水統籌”

  2021年9月,浙江省印發實施《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態修復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方案(2021—2025年)》,在全國率先出臺河流和湖庫生態緩衝帶劃定與生態修復的技術指南。

  方敏認為,水生態保護修復是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必然要求,以保護優先、系統修復為原則因地制宜開展水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是建設新時期美麗中國的重要內容。

  “水生態系統修復是一個長時間複雜過程,需要多跨協同、綜合施策、久久為功。近年來,我們以一江(錢塘江)、一湖(千島湖)、一灣(杭州灣)為重點,不斷加大水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方敏看來,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構建齊抓共管新格局,以流域為單元,加強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三水統籌”和區域聯保共治共享。要構建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體系,加大水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財政支持力度,將水生態修復用地指標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要完善水生態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保障體系,積極開展水生態修復試點,並提供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和技術指導。(中國環境報記者牛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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