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2017-06-30 08:19:30|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市政協常委會議建言“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3月,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實施,市場準入更嚴、嚴打無證餐飲、規範網絡食品經營活動、提高處罰幅度、完善投訴舉報制度……針對上海食品安全難點問題與管理頑症,《條例》明確了一系列從嚴治理措施,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規。“徒法不能以自行”,切實推進法規的每一項條款都能落地,真正確保“舌尖上的安全”,是市民群眾的真切期盼。

  5月底,市政協召開常委會議,以“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為議題開展專題協商議政。常委們坦言,食品安全工作點多面廣,責任主體又較為分散,是最難監管的領域之一。常委們聚焦“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執行,分別從健全食品安全技術標準體系、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強化社會共治、加強輿論監督等角度謀策建言。

  補好食品安全標準網

  食品安全技術標準是執法的核心。何品偉常委在作重點發言時指出,《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頒布後,出現法律先行、標準滯後的情況,應進一步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互聯網新業態標準等。他建議,國家層面有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上限,頂格制定上海地方標準;國家層面尚無標準或標準不完善的,結合上海實際,參照國際標準,以全國最嚴制定完善地方標準,鼓勵和督促從嚴制定企業標準。此外,每一到兩年,對食品安全標準開展一次梳理修訂,不斷適應新形勢、新業態發展需要,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並向社會公開。

  來自香港的葉溫金燕常委直言,上海食物消費水準較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要求也越來越高,有必要率先使食品安全達到國際標準。

  “上海這樣的國際性大都市,要設立食品安全標準,不能採用線性思維方式,僅僅糾纏于某個點、某條線、某個面,而是要運用球形思維方式,織好食品安全標準網”,謝毓敏常委説。在她看來,“管用”和“管住”是關鍵。所謂“管用”,就是既要借鑒國際標準,還要符合國情和上海特點,應廣泛聽取民意,強化標準的可操作性。所謂“管住”,就是標準制定要動態化,應不斷補漏洞、補縫隙,實現對食品從種植、養殖、加工、保存、交易、流通等環節全覆蓋。談及現有食安標準有哪些漏洞和縫隙,謝毓敏常委直言不諱。她認為,當前針對有毒有害物的檢驗項目還不夠。據悉,目前仍有約三分之一登記在用農藥未設定食品殘留限量指標、批准使用的300多種獸藥中有40多種無限量指標、108種農藥620項殘留量缺乏配套檢測辦法。除此之外,農産品從播種到食用的漫長過程中,也有眾多環節的安全標準存在縫隙。以食安標準“管用”和“管住”為出發點和落腳地,謝毓敏常委建議,儘快形成專門針對食品安全制度化和規範化的民意收集、評價、響應機制,充分傾聽民意、滿足訴求,並建立覆蓋面更廣的農藥、畜用抗生素、重金屬殘留檢測標準。

  “我們對食品包裝材料、容器以及用於食品生産經營的用具等食品安全鏈後續環節,是否也建立了最嚴監管?”江海洋常委提出疑問,“比如,複合食品包裝袋的衛生標準,至今還沿用1988年的老標準未能更新。”他建議,應建立與現有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配套對接的食品接觸材料及相關産品的檢驗、檢測和監管隊伍。

  加大可追溯監管覆蓋面

  當前,不僅傳統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壓力大,進口食品、網絡訂餐以及遊走在監管灰色地帶的“海淘”食品等,都為食品安全防控帶來全新挑戰。不少常委在發言中不約而同地強調增強監管高效性,針對新業態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應進一步擴大食品安全信息全流程可追溯的覆蓋面,依託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食品生産、經營、運輸、銷售、回收等各環節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控,構建集移動執法、風險監測、智慧預警、溯源管理、績效評價于一體的“智慧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提高全流程監管水準。

  馬馳常委講述了自己在參與前期暗訪調研中的經歷。在對批發市場生肉攤位的暗訪中,委員們發現,攤主雖能拿出屠宰證明和運輸證明,但被問及所賣生肉的源頭産地時,卻是幾易其口,含糊其辭。“也許這塊生肉本身並沒有問題,但其來歷難追溯,不免讓消費者心存疑慮”,馬馳常委坦言。據他介紹,歐盟在食品全過程監管方面走在前列,不僅有《基本食品法》,還有幾十部涵蓋食品生産全過程的專法,如農藥及殘留物檢測法、食品添加劑法、食品運輸法等。在這些法律體系下,食品的全程監控制度、可追溯制度、風險評估制度等得以完善。“歐盟在食品安全監管上的先進理念和完善的法律體系,值得我們借鑒”,馬馳常委説。

  網絡訂餐方便快捷,但背後卻隱患重重。線上顯示店面寬敞明亮、菜式誘人,線下實際情況相差甚遠,虛假地址、無照經營、食物來源不明、加工環境惡劣,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不明等問題層出不窮。朱同玉常委建議,加強對網絡訂餐全流程監管,政府部門與第三方平臺聯手,對網絡訂餐産品供應商和入駐商家線上與線下的經營資質、生産基地、生産方式、産品種類、店面環境等信息進行實地查驗核對,建立全市統一的網絡訂餐全過程信息追溯管理平臺,並將網絡訂餐各環節信息、送餐人員信息等與追溯體系串聯。

  近年來,進口食品屢次曝出安全問題。“流通環節的監管縫隙是造成進口食品領域安全困境的主要原因”,孫建平常委指出,由於進口食品監管是由出入境和食藥監分段進行,部分信息掌握不對稱,容易出現漏洞。他建議,通過“制度+科技”手段補齊這一短板,並通過完善地方性法規,將進口食品的入境檢驗檢疫信息與流入市場信息對接起來。此外,金亦民常委還呼籲,將進口食品監管信息納入上海食品安全追溯平臺,並建立進口食品二維碼溯源系統,通過二維碼掃描便可知曉産品原産國、進口商、口岸檢驗信息等,讓市民更放心。

  擴大信息可追溯覆蓋面的同時,公開透明也很重要。屠海鳴常委説,借助互聯網的快速傳播力,有些食品安全謠言快速形成氣候,搞得人心惶惶,這背後還是説明監管不夠透明。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對食品的原料採購、生産加工、批發零售等各環節如何監管的信息,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向公眾發佈,並使之常態化。同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輿情管理機制,及時處理輿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多方參與強化群防共治

  前段時間,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的“福喜變質肉”、“法潤麵包過期原料”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通過記者臥底或內部人員舉報才得以曝光。這種知情人士爆料行為也被稱為“吹哨人”。對於食品安全,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無法編織一張全能的監管網。因此,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共治方面,“吹哨人”制度不可或缺。

  我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並對舉報人的信息保密,對企業內部舉報人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其他方式進行打擊報復。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開始實施,將“吹哨人”歸為“隱名舉報”類別,屬於重點獎勵範圍。這也意味著“吹哨人”制度在上海全面推行。對此,黃綺常委認為,我國的“吹哨人”制度已具備法律依據,但缺少對“吹哨人”保護措施的具體規定,仍需通過立法進一步完善。“現在對內部的食品安全舉報人只有獎勵,沒有具體的保護制度,這不利於維護舉報人的權益”,黃綺常委介紹説,美國有“吹哨人”保護法,有專門機構對被打擊報復的“吹哨人”進行救濟。她建議,健全投訴舉報體制機制,為舉報人提供人身及就業保護,發揮非政府組織作用保障“吹哨人”權益。

  行業協會也是參與社會共治的重要力量。目前,上海食品行業協會有60多個,覆蓋食品生産、流通各環節。但是,很多行業協會的入會企業僅佔全部企業的10%,存在著“行業全覆蓋,企業未覆蓋”、“行業協會多,入會企業少”的窘境。作為餐飲企業負責人的王慧敏委員現身説法。她坦言,餐飲企業在從業人員培訓、供應鏈管控等方面常常遇到難題,希望投入協會懷抱,尋求支持,但行業協會由於資金、資源匱乏,無法充分有效發揮協會的紐帶作用。她建議,加強政府對行業協會的支持力度,擴大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的範圍,發揮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專業優勢。通過委託行業協會開展食品安全産品評選、産品標準制定、食品安全培訓等,可以提高行業協會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增強對企業入會的吸引力,更好發揮其行業約束和監督作用。

  “海淘”消費方式大行其道,催熱了跨境電商。跨境電商模式下潛在的食品安全風險又有哪些?胡光常委一一列舉。首先是供應鏈複雜致使食品容易被“二次污染”;其次,很多代購食品通過直郵,不經正常“進口”程式,沒有檢驗檢疫;第三,就算是正規進口的食品,也可能基於現有檢測技術局限,存在事後發現難以追究境外出口商責任的情況。“加強國際共治是確保跨境電商食品品質安全的有效途徑”,胡光常委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形成聯動,共同推進適應跨境電商發展的食品進口準入前置審批改革創新。與此同時,主動與主要輸華食品國家和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合作,明確跨境電商進口食品原産國的官方責任,倡導推動建立跨境電商食品安全國際共治新機制。

  夯實食品安全基層基礎

  隱蔽的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無證無照餐飲攤點,食品安全隱患多發。對於這類監管頑症,基層政府具有“看得見、管得著”的優勢。《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中也明確要求,鄉、鎮、街道負有區域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但政協委員在前期走訪調研中發現,基層巡查、執法力量單薄,有時對於食品安全工作力不從心。

  “基層監管隊伍薄弱、人員老化、職責不清的情況依舊突出”,吳愛忠常委認為,基層監管隊伍編制不清晰、監管職責不明確等問題亟待解決。對此,李棟樑常委也有同感,他分析道,事權下放之後,街鎮職能多、壓力大、人手少,街鎮食品藥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一般設在社區管理辦公室內,還兼管著環境、衛生、市容、拆違等多項工作。常委們建議,要將食品安全執法納入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發揮基層食品安全“一站三員”優勢,開展食品安全問題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問題。在人力資源有限的現實背景下,可以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讓社會組織參與巡查,彌補日常監管人員不足。

  江憲法常委關注的是司法執法力量的主體建設。隨著互聯網、通訊、物流等業態迅速發展,食品安全犯罪更加快捷、隱蔽,犯罪團夥為逃避打擊,將“産、運、囤、銷”等環節分離,形成跨區甚至跨省市的産業鏈條。為有效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本市公安機關專門成立了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專業隊伍,檢察院、法院也確定了專門辦理和審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機構。但從組建情況看,力量仍顯薄弱。為此,江憲法常委建議,公、檢、法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司法執法力量的主體建設,讓這支專業隊伍發揮出應有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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