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8年申城煙花爆竹禁燃更嚴:實施實名購買 禁放場所增加
外環線以外,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築物附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銷售原則上只對持外環以外居民身份證的市民開放。昨日,記者從上海警方獲悉,2018年煙花爆竹禁燃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
禁放場所又增加了
從2018年2月14日(小年夜)至3月2日(元宵節)期間,上海公安機關將提升勤務等級,重點聚焦2月15日(除夕)、2月19日(年初四)、3月2日(元宵節)等時段,投放足夠警力壓到街面和社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空間上,除了實現外環線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外,警方在2017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還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築物”作為禁放場所。
此外,相關部門將繼續組織發動40余萬名平安志願者,對全市居民小區劃片包乾、巡查巡防、勸阻看護,確保每個小區配備社會輔助力量、每個樓宇及路段有平安志願者把守,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預警撲救初起火災。在重要節點和時段,管控區域民警將帶領平安志願者共同開展巡查巡防和駐守阻止工作。
實施更嚴格實名購買原則
銷售方面,將繼續對煙花爆竹採取“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2018年的市場投放總量、銷售布點數量均不高於2017年總量。各區管控辦負責銷售點布點和檢查,銷售點經市層面聯合驗收合格後發證。銷售期間,開展聯合檢查、實名制銷售、“一日三查”和視頻監控等強化管控措施。
警方介紹,今年將實施更加嚴格的實名購買原則,原則上只有持外環外身份證的市民才能購買,如人戶分離將按要求提供實際居住地證明,同時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所屬社區民警將會立即上門核查情況,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流入禁燃區。
2018年還將繼續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按照便民就近原則設置回收點,在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回收點,採取“禮品換煙花爆竹”形式鼓勵主動上交煙花爆竹。
全年查處案件400余起
歲末年關將至,煙花爆竹管控又迎來挑戰。12月1日以來,全市共查處各類案件17起,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4人,罰款9萬元,收繳1034箱。
其中,12月19日,金山公安分局在嘉定區前曹公路、曹王路口查獲非法運輸煙花爆竹293箱,刑事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