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 《中國證券報》3日刊發文章《滬深交易所制定新一輪提高上市公司品質行動計劃》。文章稱,12月2日,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滬深交易所近日分別制定新一輪推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三年行動計劃。
具體來看,上交所將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和高端製造業的支持和傾斜力度,注重發揮化解上市公司風險在防範資本市場整體風險中的作用。上交所還制定了《中央企業綜合服務三年行動計劃》。深交所新一輪方案錨定優化監管規則體系、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強化監管主責主業等八方面工作,力爭經過三年努力,推動形成一批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創新能力突出、投資者回報持續增強的上市公司群體。
加大對科創企業支持力度
“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的基礎還有待鞏固,一些風險因素尚未完全消除,提高上市公司品質仍需各方長期推動。”上交所表示,上交所對標證監會推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三年行動方案要求,銜接上一輪三年行動計劃,對未來三年推動上市公司品質工作作出總體性安排。
資料圖,新華社發
在上市公司層面,上交所將把好進口、出口兩個環節,統籌用好再融資、並購重組、吸收合併、分拆上市等工具,加大對科技創新型企業和高端製造業的支持力度。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實現轉型升級,提供股、債、基、衍、REITs和指數一攬子服務,引導市場資金更多配置科技創新型企業。
科創板建設層面,上交所將強化科創屬性的全鏈條審核,引導保薦機構提升科創屬性把關能力。完善科創屬性持續信息披露要求,嚴格規範科創板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監管。研究提升並購重組、股權激勵、再融資的制度靈活性,支持公司依託科創板持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自律監管層面,上交所強調將發揮信息披露監管在防範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突出問題中的作用,持續鞏固股票質押、債券等重點領域風險化解成效。開展投機炒作整治專項行動,多措並舉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
資本市場助力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不僅需要做好監管,更需要做好制度建設。在制度建設方面,上交所將積極配合證監會開展法規整合第二階段工作,提升監管制度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包容性。緊扣五大發展理念,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實際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持續評估退市制度運行效果,不斷完善退市指標;推動構建有效的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探索建立更為有效的控制權制衡約束機制。配合做好代表人訴訟,強化投資者補償。
為配合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品質工作方案》,上交所同步制定了新一輪央企綜合服務相關安排,涉及央企上市公司的主要舉措有三大方面。首先是服務推動央企估值回歸合理水準,其次是服務助推央企進行專業化整合,最後是服務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提升戰略性新興産業公司佔比
提高上市公司品質是一場“接力賽”,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深交所表示,堅決貫徹落實證監會推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三年行動方案,結合“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設綱要和深交所“十四五”發展戰略規劃,制定新一輪上市公司提質三年行動落實方案。
首先,加大促進高品質發展的制度供給。一方面,以全市場註冊制改革為牽引,優化主板發行上市條件,突出主板藍籌市場特色,加快完善創業板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評價標準,增強對科技創新企業的包容度。提升戰略性新興産業公司佔比,促進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準循環。研究完善股權激勵、再融資、並購重組制度機制,引導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需要和産業政策導向的領域,支持上市公司聚焦主業、做優做強、穩健發展。
另一方面,持續優化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提升規則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分層次、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新形勢下規則的適應性,研究制定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專項信息披露指引。統籌考慮公司首發上市、持續上市階段的信息披露要求。持續增加創新産品供給,研究開發相關主題基金産品,引導中長期資金配置優質資産。
其次,加快促進高品質發展的監管質效。聚焦監管主責主業,深入推進監管轉型,提升監管系統性時效性。推動解決濫用控制權、承諾不履行等一批公司治理領域突出問題,提升公司治理內生動力。緊盯“關鍵少數”,壓實仲介機構責任,加大對“首惡”的懲戒力度,嚴厲打擊財務造假、佔用擔保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堅持“應退盡退、能救早救”。
此外,塑造促進高品質發展的市場生態。聚焦先進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優化綜合服務體系,強化精準市場服務。支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提高國有控股企業競爭力,提高民營企業治理水準和抗風險能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及時了解上市公司困難和訴求,持續完善監管服務舉措。加強與地方政府協作聯動,最大化凝聚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