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鼓勵使用失業金助力脫貧 貧困群體可領5000元創業金
原標題:我省鼓勵使用失業金助力脫貧 貧困群體可領5000元創業金
大河報訊:今年36歲的陳建輝萬萬沒想到,因原單位破産而失業後,靠著享受失業保險支持創業就業的優惠政策,創辦起自己的公司,開創出人生一片新天地。
“漯河市人社部門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向我支付了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並一次性發放了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24000多元,為我在創業前期解了燃眉之急。”9月18日,陳建輝告訴記者。
這是我省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幫扶困難人員脫貧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各級人社部門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作用,積極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困難群體進行支持和幫扶。該廳還出臺了《關於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全力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在助企扶貧、創業扶貧、培訓扶貧和就業扶貧等方面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貧困勞動力提升職業技能,儘快實現就業、再就業或自主創業。這是全國失業保險系統在扶貧方面首次出臺的專門性文件。
發放穩崗補貼,穩定就業崗位,提升穩崗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能力。《通知》提出,要進一步加大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政策執行力度,加大對貧困縣市的支持,通過支付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及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助力企業發展。
補充擔保基金,支付創業補助,提升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就業的能力。《通知》明確,各地可適當增加借用失業保險基金數額,作為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優先用於貧困地區人口創業;對實現創業的貧困家庭在領失業金人員,優先受理其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助申請,同時也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其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開展職業培訓,發放技能提升補貼,激發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創業的內生動力。《通知》要求,對貧困家庭在領失業金人員,要加強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逐人制定就業援助措施,開展精準幫扶;對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貧困家庭職工,在申領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時,撥付比例在不超過最高限額的情況下比同檔次人員提高30%。(記者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