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出臺《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關於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方案》結合上海民營企業發展實際,共提出了19條工作措施,包括發揮貨幣信貸工具導向支撐作用、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勢、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加強部門協同等5個方面。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上海已經在相關方面有所行動,如在滬銀行出臺專項指導意見和服務方案,民企通過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發債融資順利啟動,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擴大規模和擔保對象,成立首期50億元規模的國盛海通基金為上市公司紓困,順利完成首期100億元“千家百億信用融資計劃”等。《方案》的出臺,將進一步發揮上海金融中心建設優勢,推動構建專業、聯動、全面的融資支撐體系,加大金融支持民企高品質發展的力度。
明確量化目標
《方案》的一大特點,即提出了許多具體、明確的量化目標。
發揮貨幣信貸工具作用方面,《方案》提出將不少於100億元的再貸款額度聚焦用於科技創新、先進製造業等重點領域民營小微企業,力爭每年辦理民企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再貼現超過150億元,對支持成效突出的商業銀行在200億元常備借貸便利額度內優先給予流動性支持。
創新信用融資産品方面,《方案》明確未來3年內,為優質民營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200億元。發揮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增信作用,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中信用貸款比重不低於90%。
引導社會資本方面,《方案》提出從2019年起連續3年每年增加財政資金10億元補充上海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引導基金,同時推動形成千億資金規模的股權投資基金。
著眼長效機制
《方案》還多措並舉,推動商業銀行建立“敢貸、願貸、能貸”的長效機制。
在落實民企公平信貸原則上,《方案》提出,同等條件下民企與國企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實施公平信貸專項考核。商業銀行在新發放公司類貸款中,要進一步提高民企貸款比重。
在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上,《方案》明確,商業銀行要提高民企金融業務在全行的考核分值權重,加大正向激勵力度。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重點明確對分支機構和基層人員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免責條件。
此外,《方案》還要求合理設置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加強續貸産品開發和推廣,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對商業銀行開放等,並將加強統計監測和考核評估,對貫徹執行不力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實施。
發揮上海優勢
上海金融市場完備、金融機構集聚,《方案》注重結合發揮這一優勢,推動金融各行業加大對民企的金融支持,形成合力。
通過上市、掛牌、發債、股權投資等形式獲得直接融資支持,是民企發展壯大的重要途徑。《方案》支持民企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配合推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支持上海民營科創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民企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掛牌、並購重組和再融資。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通過創設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方式,助力相關民企發債融資。支持保險公司通過投資民企股權、債權、資産支持計劃等形式,為符合要求的民企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
此外,《方案》還將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功能,包括支持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做精做強“科技創新板”;研究設立“文化創意板”;充分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探索境外股權、債權等多種融資方式。(記者 張楊)
原標題:
滬出臺19條措施加強金融服務民企
推動商業銀行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支持科創民企上科創板